交通部陆路运输厅针对许多来自中国的汽车通过泰北边界入境泰国「自驾行」情况,出台外籍车辆在泰境内使用道路的新法规,除了摩托车和露营车外,其他车辆每次停留境内的时间不能超过30天,至少提前10天通过旅游公司向陆路运输厅申请入关,须準备的资料包括驾驶证、保险合约等,入关前须进行1小时的交规培训。上述规定仅针对未与泰国达成临时使用道路协定的国家,包括中国、缅甸、柬埔寨和越南。
陆路运输厅长萨尼14日表示,上周该厅与海关厅、移民局办事处、旅游厅、国际贸易厅、泰国旅游局保险业管理委员会办事处、公路厅、交通警察局、旅游警察局、公路警察管理署等机构,协商外籍车辆通过边界入境泰国的管理方案。
此次会议的初步结果為,临时入境使用泰国道路的外籍车辆不能超过9个座位(包括司机座位),货车装载重量不能超过3500公斤,禁止摩托车和露营(Motorhome)入境,规定每辆车每次入境停留时间不能超过30天,一年内不可超过60天。在入关之前,必须提前至少10天通过旅游公司向府级机构提交入境申请,每辆车的申请费用為500銖,允许入境使用道路贴标每张500銖,须将贴标贴在显眼的位置,方便泰国检查人员检查。其他资料包括泰国公认的驾驶证、保险合约、车辆註册复印件和翻译件,自驾游客要严格遵守泰国交通规则等。
萨尼还表示,经过陆路运输厅批准入境的外籍车辆,海关厅、移民局都可以通过联网系统,掌握和了解车辆信息,方便海关厅工作人员在关口检查和比对入境车辆相关资料,考虑是否允许该车辆入境。强调之所以出台新的法规,是因為曾多次发现有外籍游客存在违法行為,该措施也方便相关单位将违法司机的信息资料发送给陆路运输厅,以录入黑名单,作為检查该名司机是否有违法、不允许入关的凭证。
他强调,新法规将有效解决外籍游客自驾入境旅游而引发的多种问题,各单位可既明确又高效地执行工作,向游客宣传管理法规,旅游业者也必须严格按照法规经营业务。新法规主要用於未与泰国达成外籍车辆临时使用道路协定的国家,例如中国、缅甸、柬埔寨和越南,而寮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已与泰达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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