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泄密等罪嫌的中共前中央统战部长令计划,4日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他被查出的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7708余万元。
令计划先前遭中共中纪委调查落马后,被检方依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等罪嫌起诉。而他今天被判刑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报导指出,令计划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表示「接受全部指控,服从判决,今天的庭审对我来说刻骨铭心」,「我真诚感谢法院,感谢检察院,感谢两位律师」。
新华社报导,根据判决,令计划受贿部份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部份被判有期徒刑5年;滥用职权部份被判有期徒刑4年。三罪并罚后,遂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报导指出,由于令计划案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6月7日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传唤证人楼忠福、崔晓玉等人出庭作证,同时播放另2名证人潘逸阳及令妻谷丽萍的作证录影带。
根据判决书,令计划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谋取利益」,并由自己或妻子谷丽萍收受多笔贿款,每笔从60万元至1465余万元不等,累计受贿金额达7708万5383元(约合新台币3.85亿元)。
此外,法院查出令计划在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及大陆12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同时,令计划也被查出滥用职权,帮助陈姓、张姓特定关系人及亲属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
法院认为,令计划「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他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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