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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书店案:香港警方人身保护林荣基

              

铜锣湾书店案:香港警方人身保护林荣基

          涂谨申(左)称林荣基(右)得知警方提供保护后“开怀了”。

协助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的立法会议员向BBC中文网证实,警方已跟林荣基达成协议,将提供人身保护。

香港警务处署理处长黄志雄星期三(7月6日)表示,只要林荣基愿意,警方可作安排。民主党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对BBC中文网说,林荣基同意了接受保护。

黄志雄星期二(5日)跟随特区政府高层官员到北京会晤中国中央公安官员。同团的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大陆方面并无提出要否引渡林荣基。
香港警方其后重申,目前仍然“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林荣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香港警务处在一份书面声明说:“虽然现阶段没有实质证据显示林荣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但基于他的忧虑,警方已知会林荣基可以向他提供人身保护。林荣基承诺他与友人商讨后,会与警方联络。”

身兼律师的涂谨申星期三再次陪同林荣基一同会见警方。他对BBC中文网表示,据信负责提供人身保护的一队警员在会面途中突然出现,并提出可提供人身保护。

涂谨申说不便说明具体安排,而目前双方实际上仍在商讨具体细节。他其后会见媒体记者时说,林荣基得知警方愿意提供保护后变得“开怀”。

陆港无引渡

港府官员在会见记者时被追问会否引渡林荣基的问题。黎栋国说,在北京的会面中,陆港双方只是商讨了改善跨境警务通报联络机制,和听取宁波警方通报林荣基案案情。

他并重申,香港与中国大陆之间并无犯罪嫌疑人引渡安排。

“内地的法律当然在内地有效。相信大家也知道,根据《基本法》,只有列入了附件三的一些内地法律,才会在香港有效。”

“所以,内地实施的所有刑事强制措施,在香港并无法律效力。”

中国大陆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受《刑事诉讼法》规范。目前,《刑诉法》并非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订明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

《刑事诉讼法》中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警方通知其家属的时限有明确规定,港府官员这次到北京商谈的警务联络机制也是旨在通报双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

林荣基自10月23日从香港出境到大陆后渺无音讯,直到香港凤凰卫视于今年2月28日播出其认罪采访时,他被大陆执法部门控制的事实才首次得到确认。

然而,在凤凰卫视星期二晚播出的采访中,宁波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朱维宏以“办案民警”身份受访称,林荣基案办理过程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宁波当局并无“跨境执法”。

涂谨申对BBC中文网说,港府得小心处理林荣基所称的,被要求签署文书放弃通知家属与雇用律师的问题,“要是谁都这么容易能宣布放弃,也就会让通报机制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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