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谈判厅长喜拉透露,上周带领泰国代表团前往印度新德里参加第21届泰国和印度自由贸易谈判会议,以进一步扩大开放双方在产品、服务、以及投资方面的自由贸易。
厅方预计,在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Product-Specific Rules)的法规中,泰国将有900项产品受益,使泰国产品通过印度的产品进口标准,出口至印度享有税制优惠。同时双方合作的经济项目将可达到互惠双赢,如建筑业、旅游业、以及发展中小型企业(SME)等。
泰国和印度的自由贸易协议框架早在2004年成立,并签订82项免税商品协议(EHS),但是直至2006年起才开始对上述产品免税,时隔2年因为印度先着重促进东盟和印度自贸协定的签订。泰国和印度从2010年底开始又再次重谈双方的自由贸易合作,并让两国之间的贸易开放程度高于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
双方还赞成签订第2份协议,以顺应从第3国的买卖,目前泰方正在将该协议上呈给内阁及议会审批,以让双方业者在82项免税商品协议(EHS)中受惠。
印度是泰国的第一大南亚合作伙伴、第17大出口对象,同时也是泰国在全国的第11大贸易合作伙伴。印度为地方贸易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并成为泰国联系尼泊尔、不丹、斯里兰卡、以及孟加拉国的窗口。今年上半年,双方的贸易往来高达41亿6,164万美元,年比上扬29.07%。其中,泰国对印度出口共计26亿2,164万美元,提高23.1%;泰国自印度进口15亿4,004万美元,增长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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