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解决方案指挥中心发言人兼海军副总参谋长春鹏透露称,自从海事局发布84/2016文件后,要求所有进出港口捕鱼的船只必须向进出港船务中心提出申报,即Port In – Port Out Controlling。
春鹏补充说,在对全国普通捕鱼船只和商业捕鱼船只核查后发现,共有各类船只41107艘,其中普通捕鱼船只27413艘,而吨位在10吨左右的商业捕鱼船只也有13694艘。
在核查是否具有渔业合法登记证过程中,有8024艘船只并未在系统内部。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和证件不合规的船只共有5731艘。为此,政府还想上述船主发出了通知,要求尽快申请登记,以便政府统一管理。
按照IUU整改要求,出海捕鱼的船只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捕鱼证明,随船人员及船长也必须登记。截至目前,已经申请登记的船只共计1654艘。但不管怎样,必须承认信息传递效果不是很好,很多船主和渔民并未知晓通知。但如果知道了而不来登记报道的船只,有关部门将会按公告规定处理。
至于IUU提出的65项整改要求,目前已经完成了85%。剩下的问题则主要是一些执行层面的问题,将按程序步骤推进。
颂奇认为,欧盟针对泰国渔业问题的警告在本届政府接管工作前就已经有了。且本届政府也尽力按照欧盟要求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也获得了很大的改善。因此,是否向泰国发红牌警告则在于欧盟官员的评估。
官方重申,IUU整改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已经完成了其中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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