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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河南考生因户籍造假被海南取消高考资格,两民警获罪

2014年高考报名期间,乐东黎族自治县取消了14名河南学生在海南高考的资格。这14名学生的海南户籍被发现造假而被注销,随后跨越琼豫两省的警民“联手”造假户籍内幕曝光,乐东公安局原副局长及一名户政民警牵涉其中。

目前,东方市法院已经对这起假户籍案作出判决,涉案户籍民警、介绍人等3人获罪。

咋回事

14名学生户口本日期

怎么说改就改了

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期间,教育部门发现乐东民族中学有14名学生的户口不存在,不具备海南高考报名资格。

随后,审核人员将这情况反馈给民族中学,并让民族中学通知这14名学生提交这14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乐东户籍证明、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材料。

2014年4月初一天上午,时任乐中中学副校长胡某彬将这14名学生的上述材料提交到高招办。这一次,其中几本户口本原件的登记日期又在2011年8月31日之后,未满3年,限报志愿。胡某彬知道这个情况后,就将这14名学生的户口本原件拿回去了。

当天下午,胡某彬又将这几本户口本交上来,这一次所有的户口本日期竟然都改成了2011年8月31日之前的日期了。审核人员将这14名学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高招办有关负责人。

乐东高招办有关负责人将上述这些材料交到乐东公安局户政股审查时,该局户政股将这l4名学生及其家长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扣留了。原因是这14名学生的家长的户口系虚假户口,已经注销。随后,14名学生被取消高考资格。

花大钱

14名家长花190余万

学生在琼中考后回河南读书

同样的高考分数,在海南可以报考更好的学校。因此,当听说张某(女,现年62岁,河南人)在海南搞户口中介时,董女士心动了。张某告诉董女士,只要户口落在海南满六年就能在海南参加高考。张某有个哥哥在海南,董女士以为没啥问题,便先后交给张某16万元。

2011年的时候,张某还带女儿到海南参加了中考,女儿后来还被乐东民族中学录取。但实际上,女儿还是在河南读高中。

2014年高考报名时,孩子的户口被查出来是假的,董女士和其他家长一起到海南找张某,想疏通关系,但最后还是没成。

张某为董女士的女儿等14名学生办户口,其实不是她自己操作,她把这事拜托给了她的朋友杜某琳(女,另案处理),杜某琳表示可以办理。杜某琳的同居情人李某(男,现年56岁,海南乐东人)在乐东当地还是有些关系和门路。之后,她先后收集14名学生及学生家长办理海南户籍、学籍所需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相片等信息资料和相关费用,并转交给杜某琳。

经查,张某收取14名学生家长190.54万元,其交给杜某琳及李某的费用共计177.85万元。

办假证

下级接上级授意

警民“联手”造假

2011年2月,杜某琳让同居情人李某去找时任乐东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文(2013年去世),请求冯某文为14名河南籍学生及其家长办理海南户籍、身份证。

冯某文接受被告人李某请托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将其中8名学生及该学生家长的户籍落户到乐东公安局抱由派出所辖区内,并通过户籍管理网络平台,办理了上述8名学生及其家长的海南《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然后交给被告人李某。

同年3月,乐东公安局利国派出所户籍内勤卢某某(男,现年40岁)依照冯某文的授意,明知没有合法的户口迁移审批手续,仅凭被李某提供的6名河南学生的出生时间及一张刻有该6人照片的光盘等信息,私下以补录的方式,将6名学生及其家长(6户12人)的户籍录入乐东公安局莺歌海边防派出所辖区内,再从莺歌海边防派出所的户籍管理账户里,将这6户12人的户籍迁入到利国派出所,然后,通过户籍管理网络,打印6本《居民户口簿》交给被告人李某,进而为被告人李某办理了上述12人的身份证。

一场空

学生户籍被注销

涉案民警等3人获罪

在副校长胡某彬的帮助下,14名河南学生相继取得了海南乐中中学和万冲中学的学籍,并参加2011年的中招考试。随后,14名河南籍学生均被乐东民族中学录取为高中部学生。但这些学生却无一人到海南来就读高中。

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报名时,14名河南籍学生均以海南省的户籍、学籍向乐东高招办报名应试。同年3月,乐东高招办发现这14名学生户籍不存在。原来,这些人的户籍已经在2014年2月期间被乐东警方以无迁出派出所记录,系虚假户口而予以注销。

张某原本想着要办成户籍赚钱,结果家长们花了那么多钱孩子却不能在海南高考,纷纷找上她。“为了把钱还给他们,我已经把房子都卖了”,事后,李某将39.5万元退还给张某。张某将收取的190万余元退给14名河南学生的家长,并获得家长们谅解。

东方市法院负责审理该案。

东方法院认为,李某、张某在明知14名河南籍学生在河南具有合法户籍、学籍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信息,并以金钱为交换条件,通过非法途径为河南籍学生及其家长再取得海南的户籍、学籍,严重破坏国家对户籍、学籍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共同犯罪。

卢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但其为徇上司、朋友私情,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违反国家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形之下,擅自超越职权为6名河南籍学生办理入户手续,构成滥用职权罪。

鉴于14名河南籍学生最终未在海南参加高考,且张某已经筹款返还给学生家长,没有给学生家长造成损失,可酌情轻判。

近日,东方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对张某和卢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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