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素帕猜31日表示,前总理英拉虽然被判5年内不得参选的禁止从政惩处,但仍有权参与新宪法草案的全民公投。
素帕猜指出,依照公投法第26(2)项条款的规定,虽然前总理英拉因大米典押弊案被判革职,并限定5年内不得参选,但英拉仍有权参与新宪法草案的公投,因為此前的判决只是革除其担任的政府总理职务,以及5年内不得参与民代选举,并不影响英拉参与公投的投票权。
素帕猜还称,此项规定也适用於其他被判以5年内不得参选的政治家。依照英拉的户籍所在地,英拉可以在曼谷秉共区的第32选区参与8月7日的新宪法公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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