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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委促支付水灾理赔金

保险业促进及监管委员会将推动保险企业,在投保工厂递交申请理赔的文件后6个月内,向其支付水灾理赔金,目标完成度为75%。委员会还会追踪成立灾难基金的可行性研究进展。

保险业促进及监管委员会秘书长巴威透露,委员会上周召开会议,会上责令委员会继续追踪保险企业向投保工厂支付水灾理赔金的进度,推动保险企业在6个月内支付理赔金,自投保者递交相关文件后算起,目标完成度为75%,相当于总理赔金额2,000亿铢中的1,500亿铢。

巴威表示,官方制定目标推动工业部门在6个月内复苏,所以受灾工厂有必要尽快获得保险理赔金,作为支持灾后重建的流动资金。他承认上述75%的目标完成度具有挑战性。针对一般民众的受灾房屋及汽车,委员会也制定目标推动保险企业在3个月内支付理赔金,同样是自投保者递交相关文件后算起。

同时,委员会议还讨论成立灾难基金的可行性研究进展,目前负责单位正在研究日本、澳洲、纽西兰及台湾的灾难基金结构,然后再深入分析其利弊,并设计符合泰国的基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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