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电,沪上现地下钱庄非法换汇700万美元 10余黄牛被捕
地下钱庄打掉一批还会有一批出现,2014年以来,上海一些“打桩模子”通过换汇“调头寸”,利用汇率差来赚些钱,一旦遇到大额换汇,他们齐刷刷地都会转向一个叫“美芳”的女人,向她求助。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子,将散落各处的十来个“黄牛”汇集起来,织成了一张掮客网,形成了一个地下钱庄。静安区检察院透露,此次查获的10来个“黄牛”,共涉及非法换汇700多万美元,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外汇管理秩序。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闫平等多人批准逮捕。
汇款200万后辗转难眠
去年初,杜斌手头有一笔闲置的美元,想换成人民币,当时他并未依正规程序到银行兑换,而是找到了专门兑外币的“黄牛”闫平。闫平要他先把5万美元转入自己个人账户内,之后会把相应的人民币转给他。一开始杜斌有些担心,但考虑到不需要兑换手续,杜斌放手一博,将美元打入了闫平提供的账户,随后闫平马上转了30多万人民币给杜斌。
去年底,杜斌的老板想兑换200万人民币的美元用于支付款项,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外汇,老板就找杜斌帮忙,杜斌马上想到了闫平。闫平马上找到他的上家美芳来帮忙。杜斌跟老板沟通后,老板决定试一下,当天分四次共汇了200万人民币到闫平指定的账户,直到第二天,老板的境外账户上出现了相应金额的美元。而闫平也从美芳处拿到了约定的15000多元人民币。据杜斌的老板回忆,汇完款后那一夜辗转难眠。
通过黄牛操纵黑市交易
据本案的检察官介绍,像文中提到的“黄牛”闫平,手上通常没有那么多外汇现金,一旦遇到大额换汇,大都会转向他们的上家——美芳(另处)。而美芳通常也只是个中转站,只不过她的客户群主要是一些散落各处的黄牛,她是直接与拥有境内外多个人民币和外汇账户的真正上家联系的“话筒”。
在这些数目惊人的汇兑巨款下,则是同样数量惊人的账户,这些账户名通常都非真正金主本人的账户。真正的幕后黑手通过这些账户将巨款分解成若干小额款项,以掩人耳目的方式悄无声息地将钱兑换了。
文中的闫平,就是美芳的下线,一旦有不能兑换的大单,他们都会找美芳帮忙,待兑换完毕,每一层级都会从中抽成。这些地下钱庄,正是通过美芳来间接控制黑市的外汇交易。
地下钱庄的主要类型
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年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情况,警方对全省地下钱庄犯罪发案情况、涉案人员等要素进行了综合研判分析,归纳出地下钱庄的3种主要类型。
第一种是原始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以东莞等地为代表。地下钱庄经营者与合作者商定好汇率、金额与交易地点后,接收客户的人民币现金,兑换为外币支票,再由团伙成员将支票带到境外,提现并存入团伙控制的外币账户,再转入客户指定的外币账户上。今年东莞破获的“4·26”系列地下钱庄案等案件均属此列。
第二种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型最为普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各有资金池,当境内有资金需要流出时,钱庄境内团伙成员接收客户资金,通知境外团伙成员按照约定汇率将相应数额的资金由其境外资金池转入客户指定账户;当有境外资金流入的时候,则由境外资金池接收,境内资金池划拨给客户的境内账户。境内外资金池之间一般不发生直接资金来往。这类钱庄在各地均有破获。
第三种以虚假贸易背景骗购外汇,资金直接出境的方式,以深圳钱庄最为典型。犯罪团伙通过境外注册公司在境内银行开设账户,利用离岸账户在外汇管理上约束少、管制松、操控空间大的特点,实施跨境转移外汇;或者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直接将人民币或外币现金转移境外。如深圳最近破获的李某益等团伙骗购外汇案,就是利用多个公司名义在深圳多家银行网点办理贸易融资类业务,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使用高仿提单,虚构贸易背景,以进出口电子设备等高价值物品为名,进行资金跨境循环式骗购外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480亿余元。
层出不穷的转移手段
那地下钱庄究竟用哪些手段来实现海外转移呢?我们引用一位从事此行业多年的人来进行描述:只要客户提早半个小时告诉我,转移金额和币种,我就能按照即时兑换汇率帮客户把钱转出去,我们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约在0.8%~1.5%。一旦客户确认了价格,就可以把钱打入我们指定的若干个账号,一个小时内客户在香港开设的银行户头就能够收到相应港币或美元。
如果客户的转移资金额特别大,建议还是分批次完成,每次的汇款金额都不要大于100万人民币,这样有利于规避监管。对于我们来说,拿现金的风险最小。“而除了这种最普遍的方式之外,将贸易利润流在海外、通过外资银行”内存外贷腾挪、以及创立皮包公司也都是常见的手段。
贸易利润:国内贸易公司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具体做法是利用进出口合同的拟定和报价技巧(抬高较难准确甄别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价格)来获利。还有一种更简便的方法,就是在香港也设立一家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
内存外贷:很多外资银行有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的特殊过境服务。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海外投资:自2011年起,国家提高了对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金额的起点,这就意味着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根据程序,在所有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度用于前期调研。比如说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这笔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其实有很大松动空间,甚至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
事实上,与海外投资“跑冒滴漏”实现资产转移相比,通过另一种方式转移境内资产可能更为隐蔽。就是在离岸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资本外流的危害
可以说,为了赚钱谋利,总有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去发掘漏洞。那为什么说国家对资本外流的管控如此严格呢?据WIND数据显示,中国已经好几个月出现资本外流的情况了。5月外汇储备降至3.19万亿美元,创下了自2011年1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高盛认为,其实从去年10月份以来,中国的外汇净流出总额就达到了5000亿美元,比外管局境内结售汇数据暗示的3300亿美元还要高出50%。
当大规模资本外流时,必然伴随着对本国资产的抛售,因而就会带来本国资产的暴跌。比如抛售房地产,抛售股票等。若本国的外汇储备不够多,即当外流的资本超过了本国的外汇储备量时,由于本国央行无法按现有的汇率向外逃的资本者兑现外汇,所以只能宣布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贬值,而这会进一步加剧仍然在本国的外资的恐慌,进一步加剧外资的出逃,形成恶性循环….最坏最坏的结果,就是金融危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这句话虽然不能成为地下钱庄或是其他犯罪行为的借口,但对于仅仅是为了投资增值或者有移民留学需求的人来说,外汇额度管制的确有令人无奈之处。然而即便如此,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克制欲念不去触碰法律底线就是最最基本的社会准则。而那些妄图通过洗钱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更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饶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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