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沙努30日表示,若全国民代选举后民会无法顺利选出政府总理,尚未移交权力的现届政府有权宣布解散民会,再重新进行大选,因为国家维持稳定委员会仍然拥有宪法第44条赋予的特殊权力。草宪委员会主席米猜表示,会依照宪庭释法结果修订新宪法相关条款。
副总理威沙努表示,宪庭已得出释法结果,民会与上议院可以联合表决新届政府总理人选,不同的是上议员不再具有总理人选的单方提名权,而上议院参与遴选总理的期限为5年,但不得连任超过两届,这种限定也是为了防范总理任期过长引发后患。
威沙努指出,释法内容中还确定如果民会与上议院难以顺利推选出政府总理,可以在民会产生后的5-6个月内慢慢推选,直至产生之后组建政府,并从前届政府手中交接权力。但若超过5-6个月都没能推选出总理,说明社会与政治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前届政府有权宣布解散民会,重新举行全国大选,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惯例,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处理方式。
草宪委员会主席米猜表示,草宪委员会将根据宪庭的释法结果,于本月3日召开会议对新宪法272条款进行修订,新任总理在任期上所做的调整和带来的影响,草宪委员会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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