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哇棲拉隆昨天御令,泰國的新憲法或憲法草案或佛曆2557年的臨時憲法後的新憲草之一些條款應有重新的撰寫。
在昨天的內閣與維安團之間的聯合會議之後,總理巴育上將在記者招待會上說,已拒絕御簽准較早擬好的新憲法,此關連到御權的條款。
總理巴育上將告訴記者,「皇上的重要秘書已致函政府,聲稱,在憲草內,有關皇權的條款,這是必要的,應有進一步的討論」。
總理巴育上將的維安團在佛曆2557年草擬該臨憲,而其後有憲草,並在去年的憲法全民公投,獲通過。在上述的新憲草,不准有獨立性的宣傳運動。
總理巴育上將說,在該憲草,有三或四項要點,此關連國王的條款,應作修改。總理巴育上將沒有說明細節。
總理巴育上將說,這項修改將需數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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