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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衫軍清場流血案 大理院撤控

      佛曆2551年10月7日,頌猜政府鎮壓黃衫軍集會案,大理院終審宣佈對頌猜、差哇立等四名被告撤消控告,理由是:被告等四人是按法定程序行事,未蓄意導致人命傷亡,使用催淚彈清場致有人重傷和死亡,是始料未及的後果。
      8月2日大理院政務官刑事法庭宣讀判詞,對鎮壓黃衫軍集會案四名被告撤消控告,判詞分為兩個部份;首先是第二被告,前副總理差哇立‧榮知育上將,因已辭職,與事件無關,第二部份,法庭認為,第一被告前總理頌猜‧翁沙瓦,第三被告,前警總長博差拉瓦‧翁素汪警上將,第四被告前京畿警總指揮素察‧曼繳警中將四人,並未蓄意命令職官傷害集會者,使用催淚彈造成人命傷亡,是不可預知的後果,沒有違反刑事第157條,因此,予以全部撤銷控告。
      在昨天(八月二日)一項極重要,而此是九年前發生有關政治性的法庭判決,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案法庭已宣佈「撤控」,而被指控者無罪。
      法庭法官於上午結束他們的宣判,而歷時有一個半小時。
      在當年的黃衣人事件,有數位重要的政治家被指控,此包括 (一)前總理頌猜‧翁沙瓦  (二)前副總理差哇立‧榮育上將(三)警總監博差拉瓦‧翁素旺警上將及(四)前京畿警察指揮部指揮官素察‧曼繳警中將。
      至於博差拉拉瓦警上將,他是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的胞弟。
      在佛曆2551年的事件或當年的黃衣人事件,有兩人喪生及471人受傷。
      當年的事件,可以說,泰國近代史的血濺京都的大事件之一,當年在京畿警察指揮部,警察發射密集的催淚瓦斯彈。
      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案法庭的這判決,在法庭處,有兩方的人出席。
      法庭說,在當年發生這案件時,沒有示威抗議的法律。
      對於擁護前總理頌猜一方的人,這是好消息。
      上述的四位被告皆抵達法庭,而前總理操哇立上將在他的醫師之陪同下,因為他的健康尚欠佳。
       前京畿警察指揮官素察‧曼繳警中將向當年的受害者之一「乃弟姓張」表示道歉。
       在佛曆2551年10月7日發生的事件,乃弟姓張的腳被催淚瓦斯彈擊中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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