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設立來調查協助前總理仁樂小姐逃出國的警察專案小組委員會,目前遭到批評。
批評者說,這小組委員會的工作是不值得。
與此同時,要求匿名的一位法律專家說,被發現協助前總理仁樂小姐逃走的那些警官可能沒有罪行,他們不違法,因為這是當局在八月廿五日才發出逮捕狀,此是隨著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案法庭發現他在八月廿五日沒有出席。
在昨天(廿五日)該警察小組委員會已開令。
若干警官被指協助仁樂小姐逃走。
9月 25 號,草憲委主任乃美猜在談到副總理兼防長巴逸衛上將出來指出幫助前女總理出逃的3 位警官不進來聆聽判決沒有錯誤一事時表示:這可根據2份法律即刑事法與員警公務員規章;在公務員規章中規定員警公務員必須守法,否則有逐出公務之罪,這要由其所屬單位與頂頭上司考慮;
草憲委主任還表示:在本月27 號,如果法庭判決映蠟小姐有錯,被告在30天內可上訴;不過根據大理院政務官刑事案科新審理法案規定,被告必須親自前來上訴;
不過現在上述新審理法案還沒有生效,那麼法庭就可能援引現有法律來審理也是可以的;至於年限則從上訴之後30 天算起;不過新法律則沒有期限。
捲入大米收購瀆職案的泰國前總理英拉早前突然潛逃海外,泰國國家員警署表示,三名員警涉嫌協助英拉逃走,現已展開調查。25日,香港東網援引泰國媒體報導稱,一名 法官24日表示,因英拉潛逃時逮捕令還未簽發,所以涉事警員沒有觸犯刑法,又透露若27日英拉被判有罪,法院會再重發逮捕令。
對於三名員警是否涉嫌幫助嫌犯逃脫刑事制裁的爭議,一名法官稱,由於英拉於上月25日出庭前潛逃,而且其時她未有任何罪名及逮捕令,因此涉事警員的行為不構成違法。該法官又補充,若有人在英拉已身負逮捕令時,仍協助她潛逃或藏匿,則屬違法。這三名員警包括1名副局級警官、1名督察和1名基層警隊負責人。
有消息指,法院將於27日宣判大米收購瀆職案,而早前簽發的逮捕令則將於當天到期,因此屆時會出現兩種局面,一旦英拉被判有罪,法院將重新簽發逮捕令,將其緝捕服刑;若法院駁回指控,逮捕令則會被撤銷。
泰國最高法院原定於8月25日對英拉被訴的大米瀆職案進行宣判,但英拉以身體不適為由沒有出庭,法庭隨即發出對英拉的逮捕令,並宣佈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宣判。隨後有報導指,英拉已經離開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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