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周三 (10月10日)发布最终裁决,决定对大多数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大约34%到47%的关税,否决了有关将征税范围扩大到用非中国产太阳能电池组装而成的中国太阳能面板的请求。
10月11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天合光能和尚德电力分别征收23.75%和35.97%的关税,其他59家应诉企业征收30.64%的关税,除上述以外的中国企业,征收关税税率超过250%。
虽然,美商务部终裁征税范围不包括中国光伏企业海外建厂生产的电池,但是,业内人士认为,国外设立工厂将带来成本、资金及负债等多方面的压力,中国光伏企业价格优势难保。
反补贴税大幅度提升
尚德电力周三被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31.73%,反补贴税14.78%,前者与初裁结果一致,但后者较初裁的2.90%提高。天合光能最终的反倾销税率为18.32%,反补贴税率15.97%,初裁结果分别是31%和4.73%。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对《每日经济新闻》说,反倾销是针对企业出口所征收的税种,反补贴则是针对企业在国内生产过程所采取的征税手段。美提升反补贴税意在打击中国光伏企业的同时,为中国政府发展光伏产业制造障碍,其用心十分险恶。
此外,美商务部称,在调查期间除了尚德电力外,其他企业存在紧急倾销的情况,因此除尚德外的其他企业,需要为90天追溯期间的出口商品缴纳临时性关税。不过,美商务部拒绝了将征税目标范围从电池片扩展到组件的要求。
任浩宁认为,美国的终裁结果并未出乎市场预期,中国光伏企业在美面临境况依然严峻。而作为独立核算经营的法人组织,中国企业鲜有能力开展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除了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出面,企业只有放弃美国市场来“保命”。同时,这将会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的最终决定产生重大影响,继续维持税率不变成为了光伏企业“最好的期待”。
面对这个裁定结果,天合光能迅速回应称,将保留对美商务部或者ITC终裁做进一步上诉的权力。
中国机电商会第一时间也发布声明称,美商务部反补贴调查中要求中国政府和应诉企业提供的信息超出合理范围,程序上显失公平,选择强制应诉企业做法与美国内法和法院裁决严重不符,中国企业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者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维权。
海外建厂难保价格优势
此次,美方终裁惩罚关税还是决定不适用于中国内地以外太阳能电池在中国内地生产的电池板。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企业可以在国外设厂生产电池,或是采购国外电池,然后在中国内地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焊接组装太阳能电池板逃避美国高关税呢?
据了解,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昱辉、韩华、晶澳以及中电光伏等大型太阳能企业表现出积极的海外设厂动向。
英利曾表示会寻找时机在美国建厂,实现本地化生产销售;尚德早在2010年就布局了美国市场,该公司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建造了工厂,其考虑开设更多的海外工厂,对欧洲及美洲国家都会进行评估。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也表示,欧盟“双反”可能会考虑迁移工厂到欧洲市场。市场也有传言天合光能有可能会在美国建立一家工厂。
据悉,晶澳太阳能已经在美国迅速建设了新的电池和组件生产线,自去年11月以后在美国出售的产品中,多数不在美国反倾销范围之内。
不过,业内人士分析,海外设厂已经成为这些企业面对欧美 “双反”,继代工和提价后,打入欧美市场迫不得已的选择。进军海外市场虽说能保留部分品牌的市场份额,但在企业盈利情况不容乐观的当下,国外设立工厂面临成本、资金及负债等压力,成本上升将使中国太阳能制造商失去原有的价格优势。另外,在中国企业产能逐步转移海外的空窗期中,会为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厂创造争夺市场份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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