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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基础知识》6

    第二重因果:现在因到未来果。
  现在因:爱、取是现在迷惑。
  有是现在造业。
  ⑻、爱:我们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对于所受之事物产生贪爱。因为有了受就有“爱”,对这个受染着、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让它看东西,肯定它受不了,会觉得很辛苦。眼睛整天爱看东西,对境界贪爱不以受为苦,使我们对这个贪爱产生种种的执著。此贪爱有很多种,主要有两种:一者、境界爱,比如我们对于所看到的东西起爱染心;二者、自体爱,即是我们贪爱有一个“我”,贪爱这个身体是“我”。由此贪爱引发一切烦恼而起种种造作。
  ⑼、取:由于这个贪爱心加深执著,不愿意舍离,称为“取”。不止不愿舍离,还希求将来获得更多,即是希求将来有。取可分为四种:一者、欲取:即是我们执著,希望获得更多自己贪爱的东西,称为欲取。二者、见取:对于我们的知见、思想起贪爱,追求更丰富的知识,认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优胜的而执著它,称为见取。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种贪爱,执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脱,能得福报等等。四者、我语取:此是对我的贪爱。这些执著都是贪,是我们过去的业习,现在显现出来。比如你有抽烟得业习,现在眼前有一只香烟,就对他起贪爱;没有抽烟业习的人,就无此贪。我们过去有种种业习,现在境界当前,就起种种贪爱。在这十二因缘中的“爱、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无明”之心。无明有贪、瞋、痴等种种的烦恼,但是此十二因缘中特别指的是贪爱,它最严重,可以引发业力形成将来的果报。因为我们渴求、贪爱、使到将来它形成果报,固在十二因缘中,贪爱占很重要的位置,因“爱、取”故生将来“有”。
  ⑽、有:因为我们执取渴求,希望将来拥有许多东西,因执著而产生了将来之“业有”,称为“有”,这个“有”又称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业报;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业报;三者、无色有:既是无色界的业报。此(业)有由爱、取(烦恼)所发动之身、口,意三业而生之新业因,令此生死后,再生之识得到滋润。未来果:生、老死是将来的苦果。
  ⑾、生:依爱、取形成的惑业,成为业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继续发生,我们的身体败坏后,未来世再从新投胎受生。
  ⑿、老死:有生故,将来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贪生怕死、厌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说五蕴之十二因缘相续,无有穷尽,它形成一连串的因果。
  十二因缘就是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为造业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识;因为入胎,名色就展开活动,它扩展、扩大,就产生了六入;胎儿的六根圆满后就出世,然后与外面的境界接触;根、尘、识和合产生触的心理,有了触就产生受,过去我们贪爱的业习就会引发出来,爱即生;爱加深就有取,使我们希求它再来、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将来的业,促使我们再来生,再来死。
  这十二因缘就是有情众生的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它的流转并不是直线式,而是一个轮转。既是过去的无明,造成现在的受;现在的无明,就是爱、取;现在的爱、取,就是下一世的无明,它一直循环不息,周而复始。在十二因缘中,我们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业;造业后我们就要受业的果报–苦果。在受苦果的当中,我们继续迷惑,继续造业,造业后又再受报,这样的循环作用,称为十二因缘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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