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2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管理。
“具体措施有,完善签证政策,加强边境管控,深化外国人实有人口管理,有效防范、及时清理遣返非法入境和恶意非法居留外国人。按照便于监管、便于核实、便于遣返的原则,在‘三非’外国人问题突出、国际交通便利城市和有关边境省区建立外国人遣返场所,有效解决对‘三非’外国人羁押难和遣返难的问题。加强查处‘三非’外国人专门队伍建设,加大中央和地方经费保障力度。”他说。
据介绍,在我国,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表现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简称“三非”。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首次突破1万人次,2011年查处“三非”外国人2万余人次。
近年来,非法入境的主要为毗邻国家人员。非法就业的主要集中在外语教育、涉外演出、涉外家政、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多以留学、访问为由入境后非法就业。
杨焕宁坦言,“三非”外国人管理难度大。部分国家人员持签证入境后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毗邻国家人员非法入境问题相对突出。
“公安机关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没有专门羁押、审查遣返场所,各地拘留所普遍存在羁押场所和外语干部不足;部分国家非法入境、恶意非法居留人员被查获后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核实人员身份时间长、效率低。”杨焕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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