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签证和移民法
( 2004 年 10 月 30 日 )
除一些特定国家的公民以及在泰国过境的游客,都需持有签证方可进入泰国。在泰国工作以及经商的外国人除了签证外,还需获得工作许可。
《移民法》于1979颁布,并于次年进行了修订,该法规定有五种类型的签证,分别是:旅游签证、旅游过境签证、移民签证、非限额移民签证以及非移民签证。
旅游签证
到泰国旅游的游客可以申请60天的旅游签证,并且可以在移民局续签。一般续签一次可以延期30天。
2、旅游过境
取得过境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泰国停留30天。签证延期一般为7-10天。
旅游签证和旅游过境签证的获得者不能在泰国工作。
3、非限额移民
包括失去了居住证但要求重新申请恢复居住权以及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取得这类签证的人员。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外交官或经泰国政府许可在泰国执行公务的外国人、政府和他国政府双边协议下执行公务的外国人、在泰国的国际机构官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家眷包括外交官员的私人服务人员,不受移民法规定的签证要求约束。
4、非移民签证
延长在泰国的居留期,以及要到泰国来工作的外国人,应该在进入泰国以前为他们自己以及其家属取得非移民签证。
非移民签证包括商务签证(B)、家属签证(O)、投资促进委员会审批的投资项目(BOI,IB类)、外交领事签证(D)、大众媒体公务签证(M)、学习签证(ED)等。
非移民签证的好处在于,持有者可以在曼谷的移民局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可以根据移民局有关规定,申请在泰国的永久居住权;还可以有权得到工作许可等。
外国人须严格遵守各类签证的有关规定,居住地址如有变更,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警察机构报告。另外,在泰国持续居住超过30天的外国人需每90天向移民局登记他们的住址。这项规定对于工作许可证的持有者以及长期签证的持有者同样适用。违反者将给予处罚。
外交领事签证(必要的居留期限);
官方团组(必要的居留期限)
旅游(90天);
运动(30天)
商务(一年)
经政府部门许可的投资(2年)
投资促进法规定的投资或商务活动(根据BOI的规定)
过境(30天)
劳工或专家(一年)
在得到投资者的反馈后,BOI建立了签证和工作许可的一次性服务中心。该中心通过移民局与劳工部的合作,可以在收到文件3小时内处理签证的申请以及延期事宜。另外,中心还处理其它的事务,如签发多次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