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问题一:那些没税号的怎么办?
针对的是企业,企业都有税号的。政府和事业单位、境外企业、个人没有明确。出于谨慎原则,建议事业单位有税号的还是要写一下。出租车发票、汽车票不用纳税人识别号。
那么财务部请把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广而告之员工当中的每个人,发个邮件给每个员工,或者发到微信群,外出办事开票也要随时保存公司的税号。财务人员能建立企业名称和税号的档案是最好的。当然,开票系统非常可能会升级,就是第一次开票的名称和税号可以保存,第二次开的时候可以自动跳出。
问题二: 税收凭证是什么意思?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提到的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的内容,在缴纳税款后有权向税务机关(我们)索取完税凭证;在我们扣押、查封您的货物时,您有权向我们索取扣押收据或查封清单等税收凭证。税收完税凭证的种类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定额完税证、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税收罚款收据、税收收入退还书、印花税票。
16号公告中提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从2016年7月1日起如果企业索取的,需要开具上纳税人识别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进而解读中提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问题三:新政有什么影响?
纳税人识别号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税务发票系统里面查到了这家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看到所有这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就等于掌握了所有发票流向!
在开票品类上也不能随便变更,就要求发票开具要规范,尤其是超市和电商行业,不能简单的开个什么办公用品或者劳保用品了事。报销越来越透明!
买发票越来越困难了,真的不能再买发票了!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虽然是短短的几百字,但是含金量非常大。因为发票是所有中国人都息息相关的内容,这个和之前的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一样,专用发票可能只有财务、业务人员熟悉,其他人员并不关心。
但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真的可以说关乎每个人,大家出差入住的酒店开的发票,超市购物开具的发票,打车发票。。。
在此重点提醒一下经常报销的人员和开具发票的会计:
1、7月1日之后原则上是不可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
道理很简单嘛,买的铅笔就把型号、名称打印出来就好,不能自己选名称了!
2、所有公司的开票系统需要升级!
大家之前在超市购物,去客服中心开发票的时候,都是让你选: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劳保等。
以后要求开具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一致,估计很多公司的发票系统需要更新改造,以适应这种税务监管要求。
3、报销越来越透明,也越困难!
很多企业总有一部分支出是无法取得发票的,但是之前发票监管的这个漏洞,很多报销人员就搞些办公用品发票等拿去财务报销,反正也查不出是买的什么办公用品。
但是以后,去超市购物发票按照实际采购内容来开,你准备好了吗?买的蔬菜、水果、肉蛋不能开出办公用品发票了!
无论是开发票的公司还是准备开发票的采购人员都要提前预知这个关乎亿万国人的发票通知,财务人员要做好通知和监督,别存在侥幸!
4、以后的办公用品发票成为烫手山芋!
什么时代,造假者总有生存的土壤。连专用发票都敢虚开的时代,虚开张办公用品发票岂不是小菜一碟。
但是一定不要忘记现在是税务大数据监控时代,只要你们公司收受了写有你们公司实名的发票,税务那边通过查询发票流向是很清楚发现你们公司收的这张发票的。
5、税务打击发票违规的力度太强了!
2016年12月税务总局也是发公告,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门公告。本想税务机关光收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需要一段时间,没有想到现在竟然也要严控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虚开领域了!
可见,从国家层面是非常重视发票违规的,防、控、打,三位一体!
6、纳税人识别号是大数据时代的最强抓手!
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如同身份证号码一样,所有的涉税事宜都需要。
从7月1日起,企业的发票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才可以作为合法税务凭证。
这意味着基于纳税人识别号为基础的数据系统已经建立,企业的进销存,所有的发票流向在税务大数据系统都是看的很清楚的。
如果看到文章是财务人员或老板,一定要通知大家,7月1日起报销的发票必须要有纳税人识别号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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