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启动法官职业化改革,不再按公务员管理,而是根据能力及任职年期设置一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不同等级法官间无行政隶属关系,法官独立判案。法官的工资标准、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及退休待遇等,都随法官等级而定。
《南方日报》报道,现时法官被划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
为职务晋升,一些优秀法官不得不放弃审判业务,或到党政部门任职。因晋升通道狭窄,职业感较低,法官流失严重。
「今后,我们将不再看重自己是处级法官还是科级法官。」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有培说,法官将专注判案,提高审判质量,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声誉。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月英表示,法官职业化改革符合审判规律和司法规律,但还需制订进一步配套措施,例如法官的专业能力评价、违规行为监督以及法院内部行政权力约束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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