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鑫在法庭上為自己申辩称,自己只是定位,没有窃听,“我无罪。你们这是偷换概念”。
郑绍鑫在某酒家门口拍到的区委书记等人。(图片来源:网络)
内地反腐运动持续,但也有纪委官员在调查官员时反而把自己栽了进去。广东一公安分局纪委书记用GPS定位跟踪一名区委书记,在网上举报未果,反而成了被告,对方指控其涉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
《南方週末》报道,7月21日,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指控,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原纪委书记郑绍鑫曾将GPS定位设备私自装到潮阳区委书记陈新造的超标套牌车上,以锁定后者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尾随拍照并上网举报。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郑绍鑫的司机周厚武,以及提供设备的李宾云。
事件源於2014年3月,郑绍鑫通过朋友找到李宾云,拿到了一套GPS定位设备。他将其安装到了陈新造的丰田车下。此后,他上网就可以查到这辆车的大概位置和行驶路线。郑绍鑫每当发现车辆停到了高档消费场所附近,就驾车去那裡盯梢。看到陈新造从裡面出来,就用手机拍照录像。
郑绍鑫大概跟踪了陈新造一个月。 2014年4月下旬,他觉得手上证据够多了,就让周厚武和李宾云取回了GPS定位设备。当年5月初,郑绍鑫整理了相关视频照片,并写了一份文字材料,发佈在网上。
据陈新造本人和其妻子、潮阳区多名政府官员的证言,举报内容发佈在网上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
对於盯上另一个区的领导,郑绍鑫承认对陈新造有私人恩怨,“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最多算个由头。我是响应中央号召,举报他不需要个人恩怨。”
但陈新造却称,他和郑绍鑫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私人恩怨。
可他认為:“郑绍鑫对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明显损害了执政党的形像,是对国家政治利益的挑战。同时,也妨害了我的政务行為,损害了我的政治形像,损害了我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进而损害了国家党政机关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像……”
2014年9月30日,郑绍鑫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郑绍鑫被立案的罪名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他对陈新造使用的GPS定位设备有录音功能,但这个设备安装在车底而非车内,窃听谈话并不现实。而且,侦查机关的证据显示,郑绍鑫从来没有使用过录音功能。所以,此案的一大争议点在於,跟踪算不算窃听?
郑绍鑫在法庭上為自己申辩称,自己只是定位,没有窃听,“我无罪。你们这是偷换概念”。
辩方律师李肖霖还认為,侵犯名誉和隐私应该是民事或者刑事自诉案件,不应该由公诉机关来提起。
另外,检方指控郑绍鑫,“对潮阳区委区政府的形像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导致当地部分投资项目被推迟或者搁置,又严重影响了该区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对陈新造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这些危害后果的证据主要是来自潮阳区法院院长、副检察长、人大副主任、副区长在内的该区23名党政官员的证言。
他们的证言称,陈新造是个好书记,事件发生后,当地机关人心惶惶。而且一些投资项目也因此搁浅。一些公司还出具了说明,称项目的搁置和陈新造被偷拍有关。
郑绍鑫和其辩护人认為,这些证人都和陈新造存在利益关系,其证言的真实性存疑。李肖霖还指出,法院和检察院官员出来作证,更有违司法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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