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早上,仲恺高新区潼湖镇玳瑁村的叶某被家人发现在房中自缢身亡。叶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近几年因病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去年底又离了婚。事发前,叶某两次申请低保未果。潼湖镇负责民政事务的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叶某曾两次申请低保,第一次因为妻子有工作未获批,第二次还需要补充材料。
患病又离婚,生活陷困境
8月7日早上,母亲看到叶某的大门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打开,于是叫来了大儿子,敲门没有人答应,撬开后门进屋,发现叶某在房间自缢身亡。
叶某今年37岁,2008年起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长期靠药物控制病情。2015年3月,因病情加重有伤人倾向被送往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患病后,叶某无法工作,在家养病,没有经济收入。
叶某的大哥说,叶某育有两子,大儿子8岁,小儿子3岁。父母亲都79岁,长年在家务农。叶某平时只要吃药就不会发病,他也曾在潼湖周边的小工厂打工,但老板知道他患精神病后就将他辞退了。
2014年12月,因长年贫困和疾病而引发矛盾,妻子与叶某离婚,约定大儿子跟随父亲生活,小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离婚后,叶某生活陷入了困境,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没有尽头的疾病,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而每月药物及治疗费用约800元,基本生活费约2000元,叶某已负债累累,欠债约10万元。
申请低保两年都未获批
叶某的堂兄说,同村几户比叶某条件好的困难家庭都获得了低保,2013年叶某便向玳瑁村提交了低保申请,但却没有音讯。今年3月,他又向潼湖镇提出低保申请,被告知材料不齐,要补充一份证明其患精神病的材料。今年3月17日,惠州二院为其开具了证明。
据家人介绍,8月初,别人的低保申请结果都下来了,只有叶某没有获得批准,他感到非常失望。两天后,叶某就在家自缢身亡,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虽然叶某没有留下什么遗言遗嘱,但家属认为,他的死与低保未批准有关。
叶某去世的当天上午,父母和兄弟就去了潼湖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及信访办,当时潼湖镇相关部门给了他们3500元的丧葬费用和慰问金。家属说,当日上午10时许,潼湖镇相关部门告诉他们叶某低保申请批准了。为何申请了两年低保没有结果,叶某去世几个小时就马上批准了?这让叶某的家属无法理解。
[回应]
潼湖镇民政部门:
低保申请是按程序走的
潼湖镇负责民政事务的张委员表示,叶某确实申请了两次低保,第一次是2014年9月,当时是口头申请,由于叶某那时还没离婚,其妻当时还在上班,所以不符合要求。今年3月,叶某再次申请的时候,民政部门是要求其补交一份疾病证明书,但直到7月21日对方才将材料交上来,8月5日潼湖镇将材料上交到仲恺区民政部门等待审批,当时也告诉叶某家属,估计最早要到9月才能批下来,没想到过了两天,叶某就自缢了。
张委员说,8月7日得知叶某死后,他们也电话向区里反映了情况,区里也拟同意了叶某的低保申请,并不是家属所说的去世后就马上批准,还要走程序,到9月才能发下来。由于当时是以叶某的名义申请低保的,现在镇里准备改成他小孩的名字,但家属却不怎么配合。此外,家属们还提出了要政府解决叶某10万元债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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