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反腐的严峻形势下,中国有些官员开始出逃,原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就是其中一位。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杂志刊登了刘富才按的详细经过,披露除“外逃”情节外,刘富才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
据悉,刘富才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在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中共称其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极为恶劣,被广东定义为典型的案件督办。
原广东国资委主任刘富才
7月2日,广东省纪委调查组负责人拨通了刘富才的电话。刘富才拥有43年党龄,曾任广东省国资委主任,现已退休3年多。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他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
“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按组织要求执行,这是党性的体现。”这位负责人几乎在电话中摊牌。然而,在随后10天的要求期限内,广东省纪委始终没有等到刘富才的回复。
经查,刘富才于2014年4月25日,未向中共报告擅自出国。此后,广东省国资委多次致电要求其回国说明情况,刘富才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今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致电刘富才,宣布省纪委对其立案决定,并明确要求其按期回国接受组织调查,刘富才仍不回国,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据报道,2014年4月25日,刘富才未向中共报告擅自出国,此后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2015年7月,广东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刘富才并未配合所谓的组织调查,也没有回国。
据中共报道,其违纪的情况有:授意企业购豪车给自己用,刘富才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问题。据披露,刘富才于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个人使用,直到2013年2月才将车归还该企业。
此外,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刘富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在刘富才拒不归国已成事实后,广东省纪委称:“刘富才目无法纪,置党纪党于无物,将自己置于党纪党规之上,影响恶劣。值得注意的是,刘富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发生在他担任省国资委主要领导期间。刘富才将所在单位与管辖企业视作自己的后花园和自留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错误地认为‘小贪不怕,少拿没事’,持权轻纪,观念错置。其行为表面上看是贪小便宜、图小利益,本质上却是党性不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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