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后一年要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关于侦查监督的工作报告,因此在3月13日下午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建议最高检以此为契机,强化侦查监督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郑红以广东的情况为例说,广东每年发生七八十万件刑事案件,三分之二左右的由派出所侦查。由于派出所民警刑侦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必要的技术侦查手段或人手不足,有的地方或有的时候容易出现有案不立或先破后立、不破不立,以及不应立案而立案、侦查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但是,各级检察机关将检察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与自己对应的公安机关,有些地方对公安派出所的侦查监督存在盲区。因此,他建议最高检研究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逐步全面铺开这项监督。
郑红还建议要重视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他说,实践中,对检察机关自身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还比较薄弱,主要局限于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审查逮捕,对下级院批捕案件的监督,而上级院对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缺乏法律依据。
“同级侦查监督部门虽然有权对自侦部门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但无法依托审查逮捕案件了解案情,难以有效开展立案监督。”因此郑红建议最高检研究建立与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相配套的立案监督规定,形成工作机制,解决侦监部门对下级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问题。
此外,在审议中,郑红还建议最高检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专项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他说,2015年最高检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这些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议最高检继续抓住专项治理不松手,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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