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唯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此复若是教劫教盗,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
什么是究竟呢?〈摄决择分〉说:本来这东西放在这里,你把它从这里拿到别的地方,离开了它本来的地方,此时即盗业究竟。关于这个道理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大师的判断是--从这个地方拿到别的地方只是盗当中的一个例子,不能含括所有的盗,因为有些东西是不能搬动的。我侵占别人的钱,他的钱被我拿过来了,固然是移离本处,但若侵占别人的土地,土地是不能搬动的,“然亦皆须安立究竟”,但他还是要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就是当你觉得:“我已得到了!”的时候,就是盗业造作究竟。譬如侵占田地,你用涂改契约等种种方式,当最后你觉得:“我得到了!”那块地虽然没动,但你已犯了盗罪了。
如果不是自己做而是教别人做,当别人这件事做完成的时候,你的罪也就完成了。举个例子,譬如我派人去杀一个人或是盗一样东西,不是自己去做而是教别人做,当别人把我教他做的这件事完成的时候,这个业就完成了、究竟了。尽管我不知道对方何时死,当对方被杀死的时候,我的杀罪就完成了。盗也是如此,我派别人去拿,他生起得心的时候,我跟他一样盗罪已经究竟了。
下面欲邪行就是男女的行淫。关于这部分,我不在这里细说,重要的段落大概说一说就好。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种,谓所不应行、非支、非处、及以非时。】
欲邪行的事有四种:所不应行、非支、非处、非时。支是指女性的产门,处是处所--适当的地方,时是时间。
【此中初者,谓行不应行所有妇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此之初者,〈摄分〉中云:“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如马鸣阿阇黎说此义云:“言非应行者,他摄具法幢,种护至王护,他已娶娼妓,诸亲及系属,此是不应行。”他所摄者,谓他妻妾。具法幢者,谓出家女。种姓护者,谓未适嫁,父母等亲,或大公姑,或守门者,或虽无此,自己守护。若王若敕而守护者,谓于其人制治罚律。于他已给价金娼妓,说为邪行,显自给价,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说。男者俱通自他。】
首先说明不应该行淫的对象,这个只有结了婚的男女才可以,除此以外都不可以。母等所护是指她还没结婚,还在母亲所保护之下,这种情况就不可以。马鸣阿阇黎对此有比较慎重的说明。“他摄”是指他人的妻妾。“具法幢”者是指出家女众。另一种情况是她没出家,但她今天受了八关斋戒,那也不行。反正在她身上有戒,与这样的对象行淫是最严重的过失。“种护”指还没出嫁,由父母所保护的女性,或是由具有特别身份的人所保护的人。譬如以前的有钱人家,除了他的妻妾以外,还有一些女性是他家属,你也不能对她乱来。或虽无他护,自已保护也可以。王护是指王家所保护,包括宫廷里边的宫女等。乃至于娼妓,她本来卖淫,可是人家已经付钱将她订下了,这些都是不应该行淫的对象。这也显示出如果是自己给价的娼妓,不算欲邪行,大依怙尊阿底峡尊者,也同意这种说法。
【非支分者,谓除产门所有余分。马鸣阿阇黎云:“云何名非支?口、便道、婴童,腿逼、及手动。”大依怙云:“言非支者,谓口、秽道,及童男女前后孔户,并其自手。”此说亦同。非处所者,谓诸尊重所集会处,若塔庙处,若大众前,若于其境有妨害处,谓地高下及坚硬等。马鸣阿阇黎云:“此中处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萨居处等,亲教及轨范,并在父母前,非境不应行。”大依怙师亦如是说。】
除了女性的产门以外,其他的统统不行,譬如同性恋等乱七八糟的行为,这都是严重的错误。秽道即大便道,自手就是一般说的手淫,这个不可以。“非处所者”,做这件事时,一定要有适当的地方,凡是这里所列出的这些地方,绝对不可以。人一定有人的行为,畜牲才随便在那里都可以乱来。这是说不可以在不适当的地方行淫。
【非其时者,谓秽下降,胎满孕妇,若饮儿乳,若受斋戒,若有疾病,匪宜习故,若过量行。量谓极至经于五返。马鸣阿阇黎云:“此中非时者,秽下及孕妇,有儿非欲解,及其苦忧等,住八支非时。”大依怙尊亦复同此,稍差别者,谓昼日时,亦名非时。非支等三,虽于自妻,尚成邪行,况于他所。】
非时,这时间也有所限定,“秽下降”是女性月经来的时候,这个时候不适合行淫。孕妇怀了小孩快满胎的时候,或小孩吃奶的期间,或受斋戒,或有疾病,这些时候都不应该行淫。“若道量行量谓极至经于五返”,这也都包含在内。大依怙尊讲的也是一样,不同的是白天也是非时,一定是晚上的时候才可以。非处、非时、非支这三点,虽是自己的太太,如果犯这三点的话,也是邪淫,何况是别人,所以是很严峻的。这是欲邪行的“事”。
【意乐分三,想者,〈摄分〉中说,于彼彼想,是须无误。毗奈耶中,于不净行他胜处时,说想若错不错皆同。《俱舍释》说: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业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计,谓成不成。】
根据〈摄分〉当中说,想一定要对。没有把对方错想成是其他人才算犯。但是戒律中不这么说,戒律中说,不管想错不错只要有不净行都犯。《俱舍释》说,把他人的太太错想成自己的太太而行淫,这个不成业道。把他人的妻子错想成另一个人的妻子而行淫,成不成业道有两种说法,或者说成,或者说不成,以上是宗大师列出各宗各派的说法。实际上我们现在应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原则上如果对初机,不妨放宽一点,可是我们现在要从严,因为生死的根本就是男女的淫欲--真正的根本是“我”,但策发生死的业当中最可怕的就是淫。
【烦恼者,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欲行诸不净行。】
贪嗔痴都有可能,一般来说是贪,有时候对敌人我们蓄意去伤害,怀著这种心情去做的,这种就是属于嗔。至于因痴而做的,我们现在不去细说它。我讲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据说小偷到人家家里去偷东西,万一偷不到,对他来说是很不吉利的,所以万一偷不到东西,随便一样东西他都要拿一个。其实他并没有想拿这东西,可是他自己有这种禁忌,好像出去偷窃,不拿到东西是不对的,所以哪怕无关紧要的东西,他也要拿一个,这就是由于痴而引生的。的确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形,像刚才说畜生是天造来让我们杀的,这根本没什么理由。诸如此类的,十恶业当中都有这种状态。等起是内心当中想作这种事情。
【加行者,〈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究竟者,谓两两交会。】
加行有两种说法。〈摄分〉说教别人去做这件事情,教者也犯罪,但《俱舍》则说没有根本业道。这个必须要仔细观察,所以说“然须观察”。因为淫主要是贪欲很重,你叫别人去做,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贪欲,所以就要看你以什么心情教别人。假定你以嗔心教别人去做,譬如你要杀害对方,自己虽没去做,教别人去做了,那么你本来就犯了嗔,对方去做这件事情,你觉得满足了,它是跟你的想法、烦恼相应那就犯。但是以贪的话,贪是自己去做的,若是教别人,那就要观察。以我们自己来说,这就要比较深细地在这地方去观察。不过不管我们受哪一部戒,祖师都有非常严密地判定,碰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用我们自己的想法去想,这是要特别注意的,否则我前面说了,你们自作聪明这样去想,那不一定对,祖师通常都有他特别的用意、立意在这里。究竟就是“两两交会”。以上是邪淫。前述杀、盗、淫是身所犯的三种恶业,下面讲语四种恶业。
【妄语事者,谓见闻觉知四,及此相违四。能解之境,谓他领义。】
妄语业的“事”是我看见的说没看见,没看见的说看见;听见了说没听见,没听见的说听见;觉、知也是一样。所以妄语的事是见、闻、觉、知以及与此相违的四种,共有两大类。“他领义”就是你告诉他的话,他听懂了,也相信了,所以妄语的对象是能够领会你所要表达内涵的有情。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见变想不见,及于未见变想见等。烦恼者,谓三毒。等起者,谓覆藏想乐说之欲。】
“想”是明明看见的你说没看见,反过来,没看见的你说看见;“闻、觉、知”也是如此。至于烦恼,贪嗔痴三毒都可能引起妄语。贪嗔我们容易了解,痴最容易犯,我们常常说妄语,往往无心,就随口而出。另外,在西方有一句话叫“善意的谎言”,好像你非妄语不可,本来是黑的事情却说成白的,这都是痴相所摄,非常不好。
所以由痴而引起的妄语有两种,一种是我们误解了,以为善意的谎言应该要说,一种是莫名其妙的自己的习惯性。这个习惯对我们是非常严重的伤害,正因为如此,所以对治自己的习气一定要有精进的力量。平常我们最容易犯绮语,一天到晚欢喜说笑话、聊天,还说是在研究佛法。假定你有这个习性,宁愿不要研究佛法,要把这个习性挡住,因为佛法真正的目标就是要对治习气,现在你用佛法增长习气,这是我们应该很严密地检查到的。等起是欢喜说掩盖事实、改变事实的话的这种心态。
【加行者,谓或言说或默忍受或现身相。此复所求或为自利或为利他,随为何故说悉同犯。】
加行有几种,人家来问你,你不一定要开口。假定有人说你这个人很了不起,你证了什么果了,你不一定说:“是,我是!”只要你不否认,心里默然接受,人家就会认为是这样,所以没有开口,也可能犯妄语。世间上就常常有这种状态。只要内心当中有骗人的欲乐,出声是犯,不出声还是犯,这一点我们要注意。而且不论你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别人的利益,只要是有意骗人,你就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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