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解释“无明故行”,因为做了这个行为以后,在内心上面就会留下一个影响力量,我们称它为熏心,或者叫识种子,而这个识种子不一定马上感果。譬如有个我很讨厌的外号,人家这样喊我,我就会发脾气;或者我有一个缺陷,很讨厌被人家揭发,每当人家谈论这个缺陷时,我也会发脾气。但是,当我这个外号第一次被人家提起时,我可能无所谓,只是觉得怪怪的:他怎么给我取这个外号!通常都不会马上就发脾气。为什么第一次不会发脾气,后面再提到就会发脾气?现在依十二缘起支的因果关系就知道:第一次是“无明、行、识”刚刚生起,我们会对没有的东西乐著戏论,执著为有,这是无明的特征,所以给人家取外号也好,被人家取外号也好,这都是无明的戏论,而在这个行为当中就有一个影响的力量,我们称它为识,这个识是种子位,还没生起现行。因此当你第一次听到人家给你取的外号时,听过了好像也无所谓,所以是在因位当中。但是这里边它有一种会滋长的力量,它如果经过爱取去滋润的话,就会感果。
在支分略摄这一科中提到,爱取滋润叫做能生支;第一重因果中能引支的因已经有了,这个因要感果,就是所引支中果位识的半支,以及名色、六入、触、受这四支,必须要经过第二重因果能生支的爱取滋润以后才会感果。
举个比喻来说,种子里有发芽、增长、最后结果的功能,可是还是需要加上一些外在的因缘才能够发芽、增长、开花、结果。相对于现在所说的,这个种子发芽在经上称为名色芽,名色就相当于我们有情在母胎中刚刚结生时,什么形状都没有的一团东西;然后在芽增长的过程中,叶瓣会渐渐生起;在有情身上就是六处的渐次生起,六处生起后就有触、受这些所引支当中所包含的四支半,不过这个时候是在因位当中,力量都处於潜在状态,果位还没有显发。
我们在这个地方会有疑问:既然是因位当中,力量是隐伏的话,照理说不会现起,不应该有机会去显发才对呀!实际上前面说过:引果苦谛之所引位是唯有种子,自体未成,是未来苦的道理。因果是无穷无尽的,我们此生的报体就是前面因果关系当中生支的整个显现,先有名色、后有六处、触、受等。而我们一生都在这个受支当中,这是从它的作用上面来说的,受支所依的体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所执的这个我,名色是它的本体,六处是它的各个支分。它本身就具有这个能力,如果再以爱取去滋润它,则第一重因果--惑、业所感得的苦果,也就是后面生支当中的别相。当这个受的果报现起的时候,无明的力量永远在,不过它显出两种力量,一种是细的执著「我”而已,另外粗的,就会由于执著这个永远存在的“我”的关系,而产生强烈的爱取滋润,经过爱取的滋润的话,就有发作的力量,下面“生”就起来了。
就刚才那个取外号的比喻来讲,实际上取外号是一种嘲笑作用,因为觉得很有趣,所以给别人取外号。当第一次听见的时候,通常只是傻傻的楞在那里,大家有没有这个经验?因为那时无明、行、识刚刚生起;到后来又不断地有人再来嘲笑你的时候,你心里就不会像第一次那样平稳,心想他怎么又这样说我!而且由于再嘲笑的时候,你内心当中的烦恼会增长,单单这个烦恼(就是爱)还不至于发作,但它继续的跟随著。这实际上都是内在的,所以它第一次听过了也觉得不大对劲,第二次来的时候,这个心就不会像第一次那么细,会呈现粗一点;如果是你欢喜的,就会执著它,比如说有人捧捧你、赞成你,你就很高兴。如果你觉得那是不好的东西,心里面就排拒。不管是贪或者是嗔,这两个都是爱支。而这个爱的继续增长叫取,就是你心里越想越不对:“这个家伙怎么给我取外号,背面一定还在到处宣传,跟我过不去……”当你这样想的话,心里面就觉得受不了了,下次他再说的时候,你就决定:“这个家伙我要跟他吵一架,要向他报复!”不知不觉当中就有这种力量。这个就是“有”,它下面只要有因缘一现起,那就感果了。
或者举个更实在的事实,譬如我们上课时谈论到一件不好的事情,在座的甲同学就指著乙同学说:“那就是他!”乙同学听了会不大舒服。等一下又有因缘甲同学又提到乙同学的事,乙同学心里面就会很不高兴,但是他并没有发作,等到下课一出教室他就跟甲大吵一架!你们想一想:为什么上课不闹起来,要下了课才闹起来?因为上课没有让他闹起来的缘。我们在讲集谛时说到有四个行相--因、集、缘、生。如果因已经强到一定会感果了,这个叫集,但是这个集之所以生起,还要其他的条件,如果条件不具足,它不会现起。拿这个例子来说,你第一次给他取个外号或者说他坏话、当面嘲笑他,他听的时候感受不太好,如果继续不断的嘲笑他,透过爱取的滋润,他就无法忍受了,那个是“有”。前面是因,后面是集,但这个集的生起还要有一个缘,这个缘就是前面的结果,譬如说现在下课了,或者在生死当中,你造了感得下一世的因以后,要等你死掉了这个因才感果。当然也有很多因是顺现受的,但通常是顺后受,所以下课表示这一堂课结束了,对我们人的生命来说就是这一生结束了,下一世这个东西马上又会现起。
在前面讲业的感果次第,是随重、近、串习、先,如果对这个概念简单了解以后,从所举的比喻中,对于十二因缘的能引所引第一重因果,到能生所生第二重因果的基本概念,大概就了解了。所以你们先把十二有支,每支的特征,以及前一支引发后面一支的因果关系弄清楚,再进一步了解支分略摄,把十二支前后的因果关系,简单的分成二重因果--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然后再把这二重因果简化成惑、业、苦的辗转关系。第一重因果的苦就是能引支引出来的所引,就是从果位识到受这些都是苦;从苦又起惑,这个惑在十二支当中叫作爱,实际上这个爱是由无明乃至触相应的受才有爱,所以无明在第二重因果中也有的。支分略摄前面问难说:二重因果当中前因果缺了什么,后因果缺了什么,现在就清楚了,并不缺!由苦起惑,由惑造业,就是说由爱取这个惑又造有支的业;而有支的业,就是能生因,再感得所生的“苦果”--生、老死,所以这里就把引跟生四支再归并为惑、业、苦。总之,永远是这样的一个因果关系,显出来的行相简单地说就是生死、死生……永远没头没尾的转。
以上是先把支分略摄的内容概要地讲述一下。下面再看文。支分略摄当中,包含“四相”、“三相”,就是在引、生过程当中,怎么从第一重因果到第二重因果辗转的关系。
【四相当知能引所引︰一、何为所引,谓果位识乃至其受,共四支半。二、以何而引,谓依无明之行。三、如何而引,谓于因位识中熏业习气之理。四、所引之义,谓若遇爱等能生,堪能转成如是诸果。】
在能引所引这重因果当中,一共有四个辗转的次第行相。第一个,什么是所引?就是果位识、名色、六处、触、受这四支半。前面所引的因就是能引,也就是无明、行。
从能引的因到所引生的果是怎么引法呢?因位识就是从无明、行所感得的半支,在这个因位识中熏业习气。当我们去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时候,所做的这个行为--业,有一种影响力量,它自然而然会存在我们的心识当中,我们称它为熏;就好像点燃一支蜡烛,然后上面放一张纸,蜡烛的烟会把纸熏黄一样,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的这个行为,在心里留下影响力,这就叫在因位识中熏习业习气。
怎么引法呢?能引因还要遇见能生,就是爱等滋润,然后能引这个因位识的业习气就感果了!以上就是能引、所引当中,有这样四个辗转的行相。
再下面是能生所生这一重因果当中,只有三种状态。我们先看文,再比较这两者的差别。
【三相当知能生所生︰一、以何而生,谓以爱缘取。二、何为所生,谓生老死。三、如何而生,谓由行于识,所熏业习润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
能生也可以说是拿什么东西去生,就是爱、取,所生的就是生、老死。怎么从能生到所生呢?就是由于前面无明之行,在识田当中熏习一个感生下一世的种子,称为因位识,经过能生--爱取滋润前面累积下来的业习气,就会慢慢变成强而有力,到最后这股力量强到下一世一定会感果,这是从能生转变到所生的过程。
现在我们看能引所引,跟能生所生的关系,二者都是从因到果的过程。在能引所引的四相中,“第三、如何而引,谓于因位识中熏业习气之理,第四、所引之义,谓若遇爱等能生,堪能转成如是诸果”,所以感生所引之果的条件是若遇爱等能生,可是在能引当中,还没有爱等这些东西,它之所以能感果,还是要遇到能生的爱,而在能生所生当中,就是以爱取来生的。
关于四相、三相的差别,首先要了解两重因果的整个过程,在这个之前又先要认识十二支当中各支所处的位置和内涵然后再将这两个作对比,渐渐就能够理解文字的内涵。或者从日常生活中举一些例子,透过这两个角度多去思惟观察的话,我们就会确实地了解一切所生起的现象,无非是“如是因感如是果”。而且对于这个因转变到这个果的整个过程和一定的次第,就会了解得清清楚楚。
【《缘起经释》中,以生一支为所生支,老死则为彼等过患。】
经过能生滋润以后,所生--生支起来了,一有了生,老死就跟著来。有很多人根本没有经过老这一关,有的在胎里面就死了、有的刚出生就死了,所以不立老为专门的一支。但是老的确是一般人都能看得见的,所以把老跟死连在一块儿,有了生以后,马上就有老死的过患。
【由是由愚业果无明起不善行,于识熏建恶业习气,令其堪成三恶趣中果时之识乃至于受。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彼业习渐有势力,于当来世恶趣之中感生老死。】
了解了整个的十二因缘怎么从无明一直到老死的流转过程后,在这里边还是有差别的,虽然同样的轮转生死,有的人在恶道,有的人到善道,这是因为无明本身有两种,一个是不了解由业感果这个因果缘起的必然道理,这叫“业果愚”;进一步,对于所有的万事万物的本质都是性空缘起不了解,也就是我们眼前的好坏、苦乐等,都是以前所造作的业因,在因缘具足时所感得的果,而实际上这一切都是自性空,对这个不了解叫做“真实义愚”。
业果愚是由于对业果不了解,所以会造种种恶的事情。任何一个行为皆是由我们的心所推动,但是反过头来,所造的业行也会在我们心里留下一个影响,就是在心识当中熏成的一种习气,也称它为种子。这个熏恶业的习气,就是将来会生在三恶趣中,感得三恶趣的识、名色、六处、触、受的果。这个是未来会感果的力量,但是它还没有感果。前面在共下士的时候讲到,造的业有很多种,比如说:有一些业将来一定会感果,但什么时候感果却不知道,也就是这个果没有正式现起来之前,是在因位当中,但它一定会有这个果。所以说,造了恶业以后,感得三恶趣当中的这个因就有了,如果再用爱取来滋润它,使得前面造的业习气--唯识中称它为种子,产生一种势力,这个势力有力量感召后有,下一生一定会感果,所以当来世就再轮回到恶道当中。
【又由愚无我真实义无明,起欲界摄戒等福行,及上界摄奢摩他等诸不动行,于识熏习妙业习气,令其堪成欲界善趣及上界天果位之识乃至其受。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其业习渐有势力,于当来世诸善趣中,生起生等。】
对真实义愚昧的众生,知道有因果的必然关系,可是并不了解实际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性空、是不真实的,如果知道它不真实,他就会停止去追求欲界中的快乐,但因为不了解,所以还是要去追求,于是就造善业,就是这里所指的“福行”。欲界所摄的是福行,而上界就是色界、无色界,所追求的是定乐,所以所造的是不动业。这道理跟造恶业时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以我们人道来看,一个是向下堕落到恶趣;一个是向上投生善趣。至于说怎么从无明、行、识熏习到生起生支的辗转轮回,二者都一样。
【如是十二有支,复于烦恼业苦三道,悉皆摄尽。如龙猛菩萨云:“初八九烦恼,二及十为业,余七者是苦。”《稻秆经》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谓无明种者,于业田中下识种子,润以爱水,遂于母胎生名色芽。】
支分略摄也就是把十二支再简单扼要地浓缩起来,上面是用能引、能生,所引、所生这四支两重因果来简略地含摄十二支;下面再另外以烦恼、业、苦三道把十二支总括起来,由于烦恼造业,造了业就感苦,当苦现起的时候,就是我们的这个果报体。当然,这是以佛法的角度来看;拿世间的标准来说,果报体也有乐在其中。所以惑业苦又称为惑业报,就是造了业一定会感得报体,这个报体面对境界现起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无我真实义,所以又起烦恼,又造业,又感果,辗转地轮回下去,所以这三样东西可以把十二缘起含摄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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