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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俱舍論頌講記》有為法之別名 ─ 世親論師 造頌 索達吉堪布 譯講

本帖最后由 liuxuerong99 于 2012-11-8 09:46 编辑

       甲二(別名)分二:一、有為法之別名;二、有漏法之別名。
       乙一、有為法之別名:

彼等亦稱時言依,以及出離與有基。

       有為法也可以叫做時間、言依、出離以及有基。

       有為法在佛經中有很多不同的法相和名稱,比如“時間”,在世間將有為法稱為時間的非常少,但口語和佛經的說法有很大差別,如在口語中說“我看到天空了”,但這在論典中是不承認的。時間稱為有為法是論典中的說法,因為以前的有為法已過去、現在的正在流逝、未來的也將流逝,由於剎那剎那的遷移變化,所以一切有為法都必定是無常性。
       “言依”(即言基),也即語言之根本。語言是有記的聲音,分為直接名稱和耽著內容兩種,它的基礎是直接名稱,耽著內容是一切有為法。由於依靠具有意義的名稱來宣說,所以將有為法叫做言基,比如喊一個人,喊的只是一個名稱,真正要叫的則是這個人。名稱只是一個能詮,真正的內容才是其所詮。
       有人也許會想:無為法也是語言的對境,為何不將無為法稱為“言依”呢?無為法雖是語言的對境,但一般用於論典中,比如“抉擇滅”、“非抉擇滅”,這些名詞,世間人根本不了知其內涵,所以它不是語言的基礎。
       “出離”,人們依靠有為法從輪迴中得到出離。憂愁痛苦是有為法,超離憂苦就到達有為法之邊際。如道諦在獲得無餘涅槃時,一定要捨棄,就像船隻,到岸之後,乘船之人會將它捨棄一樣,獲得涅槃時,道諦也一定要捨棄。
       “有基”,有為法是因緣所構成的法要,“基”是因的意思,有基指具有因的緣故,一切有為法得以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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