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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电信诈骗:房产商一次被骗2311万

电信诈骗有多凶险?仅一名受害人就被骗2311余万元!这个让人瞠目结舌的数字,再次刷新了电信诈骗案值的最高纪录。
28日从公安部获悉,27日下午,根据公安部“11·30”专案指挥部统一协调,北京、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9省区公安机关联手台湾、菲律宾警方展开同步打击行动,成功摧毁一个由台湾人组织操控的跨国、跨境的特大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一单被骗2311万
刷新最高纪录

今年10月、11月,全国相继发生案值特别巨大的电话诈骗案:10月19日,四川王某被骗387万元;11月2日,云南做房地产和玉石生意的揭某被骗2311万余元,刷新了大陆电信诈骗案值之最;11月2日,黑龙江白某被骗182万元;11月16日,北京乔某被骗1355万元……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多地多警种境内外联合作战,坚决打掉这一犯罪团伙。公安部将此案命名为“11·30”专案,指挥部直接调配北京、云南、湖北、黑龙江、四川、广西等涉案地警力,进行深度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拨打诈骗电话窝点在菲律宾,网上转拨赃款地在台湾、菲律宾、泰国,提取赃款地在台湾、菲律宾及大陆的福建、广东、江苏、安徽、湖北、陕西,并查明该犯罪集团已诈骗大陆21个省区450多名群众资金1.4亿元。
12月26日,公安部召开部署会,确定于27日下午3时全国7省市(湖北、黑龙江、北京、四川、云南、重庆、广东),与中国台湾及菲律宾警方联手开展同步抓捕行动。
公安部跨境追捕
抓获骗子178名

27日的抓捕行动中,9地公安机关派出上千警力对前期锁定的犯罪窝点和犯罪嫌疑人进行围剿。警方先后在大陆、台湾、菲律宾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78名,捣毁诈骗窝点41处,缴获冻结赃款1177万元人民币及8000余张银行卡、枪支4支、电脑43台、手机200余部、汽车11辆等一大批作案工具,破获云南、北京等21个省份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451起,涉及被骗金额1.4亿元。
“11·30”专案广东组的抓捕重点是盘踞在广东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可以说是诈骗活动的最后一环。警方介绍,这次捣毁的这个地下钱庄中,他们查获的一个账户,资金进出量就达到2个多亿。
据介绍,这是公安部第3次组织打击电信诈骗跨境统一抓捕行动。此前的6月21日,公安部协调大陆16省市与台湾警方联手,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8月25日,公安部再次统一实施抓捕,两岸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
目前,两岸和菲律宾警方正在全力组织核查、串并案件和追缴赃款等工作。
狡兔三窟建网络
头目隐藏台湾

办案民警介绍,诈骗大陆居民的团伙最上层往往隐藏在台湾,他们将诈骗台词编写成数个版本的“剧本”,交由拨电话的“公司”;拨电话的“公司”负责人也是台湾人,将窝点设在菲律宾,招募大陆人士以旅游者身份前往“打工”。他们通过互联网拨打网络电话,使用“来电任意显”技术,按号段群拨电话,使用自动语音,往往有千分之一的电话按语音提示接通人工服务,这些人就会成为诈骗目标。
此外,还有负责取款、转账、洗钱的“汇水”公司。还组织“车手组”、“洗钱组”。“车手”负责取款、汇款,每取出、汇出一笔钱,可获得0.5%-0.8%的报酬。还有“公司”专门提供银行卡。
反之,如果诈骗目标对准台湾居民,其头目往往隐藏在大陆。如“8·10”专案的头目罗世刚就隐藏在武汉,其拨电话窝点设在厦门。
警方介绍,赃款通常最终被转往台湾。由于司法程序、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原因,追回赃款非常困难。
■案例
台湾骗子冒充公安
退休老人被骗21万

今年8月17日下午4时30分许,湖北十堰市公安局接到70岁的退休工人郭爹爹报案。原来,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郭家座机响了,传来一段自动语音,大意为:我们是武汉市公安局,有线索表明您参与一起重大诈骗案,可能您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泄露,被犯罪分子利用,请按9转办案警官电话。
郭爹爹一下子懵了,按了转接后,一男子自称是“陈吉祥”警官,声称郭爹爹的银行卡信息已被犯罪团伙掌握,可能遭受损失。为此,公安机关将冻结该账户,建议郭爹爹将所有存款转至“公安局安全账户”保管。“陈吉祥”还告知“武汉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长李冲”的电话。郭爹爹接通“李冲”电话,“李冲”证实确有其事。郭爹爹查询来电号码确系武汉市公安局总机,便将存款21万元全部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此后发觉上当。
郭爹爹报案后,十堰警方发现,21万元在十几分钟内即通过网银转账,分散到11个账户,然后分别在厦门、珠海取现。8月19日,专案民警即奔赴厦门、珠海。此后经2个多月艰苦侦查,专案民警掌握了诈骗团伙用于洗钱的“内线”账户,由此发现一个庞大的诈骗网络。该网络除在厦门、珠海之外,还在湖北武汉、黄石的ATM机取款,再转往广东东莞洗钱。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有10个,都远在菲律宾,其顶级头目则隐藏在台湾。


■犯罪特点
作案手法不断翻新
危害程度不断加剧

据警方介绍,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侵害面广,群众反映强烈。不法分子身居异地或在境外,采用网络技术手段群发短信或拨打电话,广大电信用户普遍受到骚扰或因此而上当受骗,影响十分恶劣。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程度高,蔓延速度快。不法分子以电信平台、电脑、群发器等工具和通讯网络为载体,不断研究、翻新作案手法,欺骗性不断增强,受害群众越来越多,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同时,不法分子多以地缘关系、亲缘关系为纽带结成团伙,或低价雇佣无业人员参与作案。三是危害程度不断加剧。由于不法分子在作案时,利用网络电话虚拟设置为金融、电信部门,甚至司法、公安机关等一些群众信任度较高的电话号码,使广大群众往往深信不疑,结果上当受骗。既造成了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也对执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专家建议
刑法中增设电信诈骗罪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梁玉霞认为,防范电信诈骗犯罪,要从源头抓起:在不修改刑法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立案标准,加重刑罚幅度,以强化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惩治;公安部门还可通过行政惩治措施和管控方法,对电信诈骗以及违规行为予以打击;电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查不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短信公司等,对合法的电信运营商等要加强监管。
立法滞后也是打击电信诈骗的一大阻碍。最为突出的是,相关部门对电信行业缺乏有力的监管,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垃圾短信等给予了严格的监控和惩罚,但中国目前至今都没有对“垃圾短信”给出官方定义。梁玉霞建议,应该在刑法中增设电信诈骗这一罪名,配合以较高的法定刑,规范和惩治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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