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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执政党拟议法扩大外派自卫队范围

日本执政党拟议法扩大外派自卫队范围

日本执政自民和公明两党周五(2月20日)起开始讨论政府提交的一份削除“周边”限制,以求扩大自卫队到海外后方援助外国军队的法案。
首相安倍晋三率领的自民党正谋求说服一向主张执行联合国决议、有限地基于《周边事态法》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公明党同意。
综合日本多个主流传媒报道,日本政府周四向公明党提示的这份有关日本安全保障的法案,原来预定周五起至下周执政党讨论,不过因法案内容与公明党的立场有异,公明党内透露了“此举恐怕会令自卫队在海外的活动不受限制地扩大,内容分歧很多,需要更多时间来议论”的难色。

防中国阻碍
这份法案的公开目的是改革日本现行的《反恐特别措施法》、《周边事态法》、《协作联合国维和活动法》,来推进扩大“支援国际合作”和“为了日本防卫所需的后方支援”目的,把援助反恐作为恒久法律,通过削除“周边”定义,令自卫队扩大到海外的后方援助不限于联合国维和活动范围,并能向美军以外的其他国家军队援助武器和弹药,也谋求自卫队在参与维和活动中解禁使用武器和警察参与维持海外治安任务等。
时事通信社引述自民党内透露的消息称,改革法案的背景存在自民党内的“国防族”(研究国防的国会议员们)提防“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国等持有的联合国决议否决权,一旦行使就会阻碍自卫队海外派遣”之看法,不过自民党最终没有在法案中采纳“国防族”的见解。

欲改的法案
2004年5月日本成立的《周边事态法》目的是“为了确保日本和平与安全,值得运用日美安保条约的效果来采取措必要的措施等针对日本周边地区影响日本和平、安全的事态”,具体规定是配合美军,日本自卫队“后方支援日本周边包括经济海域在内的公海及其上空范围的非战斗地区,后方支援搜索救助和检查船舶的活动”。
不过日本二十一世纪向伊拉克和印度洋派遣自卫队的超出周边范围行动,是依据2005年日本成立《反恐对策特别措施法》等特别法案,而2010年朝鲜向韩国眼坪岛开炮的事件中,日本政府的释法是“该事件不适用于《周边事态法》”。
妥协的底线
1964年创建的公明党与自民党合组执政联盟从1999年开始,基于公明党理念和创党的日本宗教组织-创价学会与中国超过半世纪的交情,公明党在日本既有和平主义形象,也有亲中色彩,还时有社会主义式的“劫富济贫”主张。
参与执政联盟以来,公明党的主张也通过许多向自民党妥协的结果维持着执政党地位,不过反对超越联合国决议,全面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至今似乎仍是公明党的原则底线。
另一方面,日本民意中也存在不少反对集体自卫权的看法,其中显著理由是反对把日本人送到海外战场去遭遇“不必要的风险”。
这种意见对自民党主导政府推出扩大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法案会有什么反应,可能也是公明党希望“有更多时间来议论”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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