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风云》不仅是电影中的情节,如今真实的发生在了山东潍坊。1月12日,有媒体曝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下称潍坊中支)在1月6日山东保监局检查组的检查中,恶意监听,被检查组发现。
1月11日,山东保监会2017年的1号通报中,将此事被定性为恶性事件,并使用了“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的评价。同日下午,山东保监会的相关人士向《法制晚报》记者确认“因窃听下发通报”属实。“是发了一份情况通报。但这并不是正式公开的文件,只是在行业内部进行了通报。”该人士一再强调,从监管部门来说,这份文件并不是从正规渠道公开的。
在这份名为《山东保监局关于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严重妨碍监管监察恶性事件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中称,1月6日,在山东保监局检查组对英大财险山东分公司及潍坊中支的保险业务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潍坊中支在其提供的检查人员工作场所内,安装了2 部智能窃听装置,用于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
经山东保监局查实,窃听行为系英大财险潍坊中支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鲁文涛、综合部临时负责人韩涛、代理人杨长浩、财务辅助岗人员崔昭等人蓄意串通、共谋,意欲窃取检查组重要谈话内容,以便进一步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的严重违法行为。
1月12日下午,《法制晚报》记者拨通了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的电话,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正是通报中提到的鲁文涛,但当记者询问综合部临时负责人韩涛、代理人杨长浩、财务辅助岗人员崔昭是否也是公司员工时,这名工作人员则称自己刚到公司,很多情况还并不了解,“我们目前还没看到通报,也不太清楚是什么事情,需要去了解一下。”
上述保监会相关人士也向《法制晚报》记者证实,“窃听一事”确有其事,但目前处罚结果还没有出来。“取证确认完成后,要上处罚委员会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研究后,才能确定如何处罚”该人士称,处罚结果要反馈给对方,对方无异议后,才会进入正式处罚的程序。他说,处罚结果出来后,会对社会公布,因为处罚内容是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
对于记者是否提前发现《通报》中披露的“山东保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存在设立大额账外资金、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报销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才会去潍坊中支检查时,该人士称,实际上,山东保监会的这次检查就是一个常规检查,是工作检查中的一部分,不是针对这一家,涉事的潍坊中支只是检查对象之一。他分析,潍坊中支之所以安装窃听器,有逃避的意思。可能因为知道自己的公司有问题,想了解一些检查组的检查方向,想做好提前的准备工作,“但这样做很业余,而且是违法的。”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内的保险公司有将近90家,算上全部的分支机构一共6000余家。公司检查是不固定的,没有具体的规定什么时候该查哪一家。“有一些检查是年初做的工作安排,相对固定在哪个时间段内完成这些检查;有些检查是临时的,根据上面临时来的一些检查任务来部署;也有根据消费投诉方面发现的问题,去现场检查核实。”但在检查某一项事情的时候,山东保监会根据之前的数据,去分析哪些公司可能会出现问题,然后选择这样的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去那里检查。
公开资料显示,英大财险由国家电网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1家国有企业发起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于2008年10月28日获准开业。潍坊中心支公司则成立于2010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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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注意到,2012年7月9日,山东保监会同意英大 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开业。同年11月26日,山东保监会核准了潍坊中心支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此后,潍坊支公司又开设了高密、诸城等营业部。据山东省保监局公告,鲁文涛于去年9月20日刚刚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
《通报》最后指出,对于妨碍、干扰、对抗监管执法的,山东保监局表示将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就“窃听事件”记者釆访了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他认为:
1、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的窃听行为妨碍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监督检查,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因此,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2、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的窃听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旦认为窃听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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