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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批准地方议员下月加薪

泰国政府4位发言人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内阁会议上通过的各项决议。 (新华社)

阿披实总理昨天(21日)表示,内阁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涨全国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地方议会)议员薪水。

并强调提高地方议员薪水时间之所以从4月提前到1月,主要是此次调涨地方议员薪水,是因应地方机构改革,而不是物价补贴。

阿披实表示,由内政部提交内阁审议的调涨地方议员薪水案,内阁会议经过审议之后决定批准该提案,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之所以将地方议员调涨薪水政策规定从新年开始实施,主要是因为调涨地方议员薪水是为了地方机构改革,而不是物价补贴性涨薪。所以其他部门不可能以此为理由提出调涨薪水的要求。

阿披实在内阁审议调涨地方议员薪水议案时,就此询问中央财政厅,以落实调涨地方议员薪水是否会影响到地方议会管理预算,以及如果批准调涨地方议员薪水,并从1月1日开始执行,到4月分是否需要再次调涨地方议员薪水等问题。而中央财政厅代表做出说明,认为调涨地方议员薪水对地方议会管理预算的影响有限,而明年4月分是否再次调涨地方议员的薪水,决定权完全在于内阁会议审议决定。

此外,政府副发言人素帕猜昨天表示,内阁会议对国会秘书处提交的国会2011年召开常务会议提案进行审议并予以通过,内阁秘书长将按照正常程序奏请皇上陛下御准。根据国会过去的传统,以及国会在2008年曾通知民代于1月21日出席国会会议,所以2011年国会常务会议期也将从1月2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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