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会上﹑下两院昨天(11日)完成修订宪法两议案三读表决,以超过半数以上议员的票数通过修订宪法第190条款关于签署国际协议的规定,以及宪法第93-98条关于民代产生办法。
在没有黄衫军和红衫军示威搅局的情况,国会上、下两院昨天在曼谷国会大厦召开联席会议,就修宪条款2项议案进行三读表决,前后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完成表决。
对于宪法第190条关于签署国际协议必须获得国会表决批准的规定,表决之前,为泰党与会民代宣布退出,走出会场不参与表决。结果国会以397票支持19票反对,很快就获得通过,国会昨天有624名议员出席会议,支票超过半数,因此首项修宪议案获准。
之后国会对宪法第93-98条关于民代产生办法条款进行三读审议表决,结果国会以347票支持,37票反对和42票弃权通过此宪法增修条款。新条款规定,民代产生办法是直选民代375席,政党比率民代125席,并在全国重新规划选区。新条款设民代人数500人,比旧条款民代人数增加20人。
据悉,在关于民代产生办法宪法增修案三读表决过程中,泰国发党民代均改变之前的立场,几乎全部支持民主党提出的375+125提案,但是副总理沙难少将及其儿子而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