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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罪官」留任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于2009年5月26日被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但至今还担任原职务。
两个官员已经犯了徇私舞弊罪,不但不受法律惩处,而且,两「罪官」至今仍担任原职,这等离奇荒诞的故事,可堪称中国反腐败史上最具讽刺意味的闹剧。退一千万步来说,老百姓的身体疾患可以无所谓,但是,把两个犯罪的官员继续留在原任职务上,想干什么?希望他们「戴罪立功」吗?
当然,对两个「罪官」来说,其职务不可能自行免掉(他二人求之不得继续当官做老爷),必须上级部门下文宣布。因此,虽然两「罪官」被认定犯罪之后,应该立即免职,但是,这不能怪两个「罪官」。要怪就怪能决定或保留他们官位的人。那么,究竟谁替两个「罪官」充当保护伞,谁为他们说了话?这期间,人大监督、纪律监督、组织监督上哪里里去了?这起闹剧背后的策划者是谁?
要猜到这个人并不难。其实在两人被立案,被起诉,却被取保候审,并被免予刑事处罚之时就已经昭然若揭,两人不是一般的牛。你可以发挥充分的联想。多个部门在这样的问题上失语,这决不是一般的问题。大树底下好乘凉。两人背后一定有棵大树。那么这棵大树是谁呢?与两人是什么关系呢?那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秘密。那么,媒体曝光这起闹剧和丑闻之后,能否揭开这背后的秘密呢?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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