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成立,此举意味着北京将成立全国首个省一级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部门。今后,警方将开办官方微博,听取民意。
市公安局长傅政华说,由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涉警舆论必然成为各类媒体的热点,因此警方与社会公众、媒体、弱势群体进行公开、及时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公信度的宣传尤为重要。
北京警方将整合现有的资源,在做好常态新闻发布的基础上,通过网上开博客和微博、沟通联系意见领袖、与网民面对面交流互动、制作推广形象宣传片、设立形象大使、开办警民互动基地、推进警务公开和警营开放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避免因误解导致的矛盾和摩擦。
北京所有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来京人员都是公安机关公共关系的服务对象,警方将通过公开的互动、公平的执法,最终实现树立首都警察的公信,达到为公众利益的服务最大化。
7月底前,北京市公安局各下属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公共关系机构,同时对每名民警进行公共关系意识和形象意识的培训。
“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为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成员单位则涵盖了新闻、外事、信访、网络安全等多个部门。
■追问公安
“直面尖锐批评我们有心理准备”
记者:对于警方开微博,百姓有一些保留,认为警方会报喜不报忧,或隐瞒对警方不利的消息。对此,警方有什么回应?
市公安局:警方既然选择了加强公共关系建设,说明警方正在向阳光警务、和谐警务努力。这之中不免有些问题是警方还未能完善的,但警方绝不会遮掩,将直面公众舆论。欢迎市民和媒体监督,帮助警方获得公众支持与谅解。
比如,警方已在警务用车监管方面,全面向市民开放。不仅向市民公布了举报电话,还在媒体上公布了部分违规警车信息和处理办法。
记者:哪些问题适宜公开、哪些不适宜公开,警方判断的标准时什么?
市公安局:对于案件侦破的技术侦查手段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危害公共安全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警方会慎重处理,希望市民谅解和支持。但在合适时机,警方会向社会公布市民关注的问题。
记者:对于有些网民的尖锐批评,警方如何处理?是否会有所限制?
市公安局:北京警方一直很注重网络民意,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案件侦破、严重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我们尊重网民的表达。对于普通公众,关注式的批评意见和尖锐问题,我们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将直面市民质疑,并会积极联系网友,定期与各界意见领袖沟通,征得理解和支持。
记者:警方以前在公共关系建设中,做出了何种努力,取得了什么效果?
市公安局:如2010年宣武5·03劫持人质案告破后(歹徒宣武街头劫持幼儿被警方当场击毙),警方第一时间主动发布事件处置过程,表明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和能力。日前,北京警方制作的巡特警拉动演练短片在网上挂出后,三日内点击量便突破26万次。
■新闻背景
孙志刚案失语震撼全国公安
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杜晋丰教授表示,全世界目前拥有警方公共关系机构的,香港警方做得最早,运行也比较成熟。
中国警方真正开始关注公共关系问题,是在2003年。当时非典极大考验了全社会公共事件危机公关的能力。而当年的孙志刚事件,因为广州警方的集体失语,始终未对此事作出任何表态,完全放弃了话语权,最终导致舆论一边倒指责警方。此事给了广州警方及全国公安机关极大震撼,警方公共关系真正开始被人们所重视。
2003年11月20日,在第20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第一次提出警方要加强公共关系体制建设,杜教授认为,这是警方真正开始公共关系体制建设的开始。杜教授说,警方公共关系机构,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才方能加入。
■厦门个例
微博暂难服务外来人口
在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名为“派出所值班那点事”的微博,上面记录的是派出所一天的警务工作、与市民的交流内容。这个微博的博主是厦门市金山派出所邱教导员。
昨天,通过微博,邱教导员对记者说,现在派出所的微博,已经成为警民联系的重要纽带。当初建立微博时,主要看中微博技术先进、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如何将有效信息传递给社区居民,并得到他们的答复,微博无疑是一个好渠道。
昨天中午11点31分,微博上更新出一条消息:“中午有一段时间,贼比较多,协警兄弟们巡逻。刚才物业发现了个形迹可疑的,赶过去看看。”邱教导员说,微博发出来后,居民们会知道,即使是在高温酷暑的中午,警方仍在随时随地保护着他们的安全,这样他们能生活得更放心。同时,信息的传送,也起到了警情提示的作用。
邱教导员同时表示,微博并不是警方向百姓传达信息的唯一途径,因为受到受众的局限性,比如大量的外来人口,并不一定可以通过微博准确获知警方信息。所以,要保障信息的准确投送,派出所民警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2003年,厦门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20个公共关系示范点之一。据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陆志成介绍,在厦门,小到社区民警、派出所、交警中队,大到公安分局,很多都有自己的微博。市公安局只负责指导工作,并不干预这些微博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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