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央选举委员会5名委员针对为泰党政党名单民代乍都蓬的当选资格争议问题进行裁决,最终以4比1的表决结果裁示乍都蓬无资格当选民代,应立即失去民代资格。但中选会的裁决必须提交国会议长,以转交宪法法庭进行诠释。
中选会副秘书长颂察昨天指出,5名中选委昨天以表决方式裁决乍都蓬民代资格争议案,其中4名中选委一致认为,乍都蓬应失去为泰党政党名单民代资格,理由是乍都蓬当选时,仍被关押在狱中,没有行使投票权,依照宪法规定无法当选。
另一名中选委则认为乍都蓬并没有失去为泰党党员资格,而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被关押者不能当选民代。事后5名中选委中的唯一女性委员宋诗女士透露,她的裁决结果与众不同,而该情况出现较多的法律层面争议。
中选会对乍都蓬的民代资格问题进行了长达3个多月的调查与讨论,最终得到以上结论,但由于是在大选结果公布和认证后作出的裁决,因此必须呈交国会议长颂萨,以转交宪法法庭进行法律诠释之后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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