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穿了两个月的警服,黄松涛就脱了下来,而且永远没机会再穿了。这缘于他曾参与两起抢劫案。
2007年6月,(河南)新乡市原阳县警方接到报警,有多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常埋伏在107国道两侧,伺机向高速行驶的车辆扔石头,在车辆被迫停下后实施抢劫。
2007年8月,原阳县人师金石、李志明等13人落网。他们交代,2006年9月28日、9月30日、10月1日,他们经预谋连续三次在原阳县境内的107国道上摆放石头,或向高速行驶的车辆扔石头,然后,利用司机下车修车时,手持石头、木棍、刀具等抢劫, 共劫取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项链等物品折款97772元。
犯罪团伙还交代,已经在新乡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当民警的黄松涛也参与了两次抢劫。随后,刚当两个月民警的黄松涛落案,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悔。之前,他曾对同伙说,招警考试已经通过笔试,一旦公安机关调查此案,一定不要供出他。
经查,黄松涛今年25岁,2004年毕业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昨日,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在新乡市原阳县法院开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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