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各方关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认为,其出发点是促进节能减排,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中国青年报》10月13日)
电价调整势在必行,但调整方案众口难调,引发见仁见智的民意反弹。长期而言,随着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飙涨,电力价格的上扬无可避免,如何涨、何时涨、怎么涨,于是就成了一门关乎民生情怀与决策智慧的艺术。自2003年7月国务院出台《电价改革方案》以来,政府对电价实施了一系列调整措施,但对于电价市场化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电价改革鲜有实质性动作。当此背景之下,结合电力企业盈亏成谜、电力集团垄断如山的现实语境,有一点已成定论:无论方案是什么,质疑是必然遭遇的命运。
在讨论电价时,固然应关注阶梯价格的良善初衷,譬如更好地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借助货币手段实现节能减排等。但更需谨记几个常识:一者,电力消费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具有必需品属性,消费弹性很小,价格对它的刺激作用未必明显,没钱的家庭不会因为降价就天天开长明灯,有钱的家庭也未必在乎这上涨的几毛钱;二者,阶梯电价既然旨在节能减排,就在错时、错季节、错地域等方面拿出同样扎实的方案,既然价格上拉开了档次,就不能不对电力消费中的重点问题一概回避。
在谈论具体电价数字上,民众的声音未必理性,因为其没有成本收益的理据,更缺乏专业背景的逻辑;然而,正因如此,电价调整方案更得处处经得起民意挑刺。目前的民生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离公正透明似乎仍有一些距离:譬如价格方案从来都是自上而下——先由决策部门拿出一个具体模型,然后交给公众评判,整合所谓专家学者、行业部门、普通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修补补——民意能否推翻这些模型、推动其合理重建?相关利益团体在模型出台前会否已经享有了事实上的话语权?
涨价从来不是问题,而是要涨得令公众心服口服。电价调整的初衷是美好的,譬如明确“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的底线,立足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大家过上低碳生活。但眼下看得见的方案的确是涨价方案,既然涨价了,就必然涉及利益重组、财富分配。涨价的本质于经济学而言,就是分蛋糕的游戏,因为涨价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创造出社会财富,那么,就断不要出现“人人都是制度受益者”的幻觉。
任何制度总是有成本的。承认这一事实,我们才能心生悲悯、着眼救济,弥图将制度落实得更为人本。既然电力方案是涨了,也许总有人受益,但低收入群体显然压力更大,他们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承担的义务更沉,而不能以“人人都是制度受益者”枉顾其生存艰辛。
“人人都是制度受益者”,这话很像“人人都是责任人”。但制度的施与受,都离不开一个个鲜活温热的个人。群体图景固然令人心潮澎湃,但制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当更倾心于关注每一个个体的权益与自由。不管电价怎么调整,都不能忽略那些为“调整”而垫付出更多成本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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