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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情妇捉奸恋上侦探 赠名牌衣物8辆豪车被甩

香港著名富商的中年情妇搭上助她“捉奸”的年轻私家侦探,侦探获赠8辆名车以及名牌衣物等,却自觉像“宠物”,最终决定跟这名妇人“断缆”,与女友结婚,妇人得悉后不但报警诬告侦探曾恐吓要公开二人情欲片段,早前更循民事兴讼向他追讨1780万元(港元,下同),28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败诉,人财两失的妇人更被下令向侦探赔偿60多万元损失。
  现年48岁的这名妇人因身份敏感,早前获法庭批准以英文字母代表兴讼。其旧情人邵伟端(29岁)原被指于2006年3至6月发布与妇人的性交影片,被控恐吓及勒索罪,翌年获不提证供起诉。
  不擅英语的妇人于上世纪70年代从内地到香港当工厂女工,后转到酒店当美容师,1994年邂逅城中知名富豪,先后诞下一对现年10多岁的子女,男友另有家室且育有子女,两人不同住,她在内地做生意。
  2005年初,妇人怀疑情夫另结新欢,聘请邵伟端“捉奸”,其间双方建立另类关系,妇人称邵不断致电嘘寒问暖,后来二人更发生性关系。妇人指邵于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先后以不同名义问她借钱,两年间共借出1780万元。妇人称曾多次向邵追债不果,更在庭上哭诉遭邵不断骚扰,在妇人的子女校门外贴街招,又发送怀疑勒索短信,至2007年10月T决定报警。
  法官在判辞中指出,妇人作供时戴鸭舌帽及太阳眼镜,令他无法看清妇人作供的神情,法官更认为,妇人作供期间哭泣,并非真心觉得伤心,而是要令法官相信她说真话。另一方面,法官认为虽然邵的行为不可取,但其证供比妇人更可信。
  法官认为,妇人当时仍被邵的“美色”迷住,上述千万元款项乃妇人给予邵的馈赠,妇人也没想过要对方清还;此外,妇人发现邵与女友结婚,感到被背叛才向警方诬告邵恐吓她,故裁定妇人无法追讨该1780万元,同时要向邵赔偿因牵涉刑事案而招致的7.5万元律师费以及60万元被诬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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