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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幼女与青年多次发生性关系 索要分手费

 13岁的香港籍女孩小艾(化名),在参加英语培训班时认识了比她大9岁的男青年小华(化名),两人感情日渐升温,并成为了男女朋友,随后在小华租住的房子内,两人先后发生了3次性关系。
  然而在相处中,两人因一些感情琐事经常闹矛盾,并最终闹到了分手的地步。小艾的母亲聂女士在女儿的书包里发现了两人对话的小纸条,“我的第一次给了你,像电影里的离婚一样,你要给我钱啊”。在纸条中,小艾提出要2000元分手费。聂女士刚看到这些纸条时还有点不敢相信,气愤的她随后报了警,小华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调查。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公诉阶段。本报记者全欣 通讯员廖韶峰 长沙报道
  13岁幼女与22岁青年发生多次性关系
  家住芙蓉区的聂女士,一天早上在整理女儿小艾的书包时,发现了几张小字条,上面的内容让其不敢相信这是女儿写的。“没有分手费,你会怎样对我。”“我的第一次给了你,像电影里面的离婚,也要给钱啊。”聂女士一眼就看出这是小艾的笔迹。
  在字条里,小艾找对方要2000元的分手费。女儿跟别人发生了性关系?聂女士很心疼,她小心翼翼地询问小艾时,小艾哭着承认了,说对方是同在一个培训班的小华。
  小艾说,小华22岁,两人是在英语培训班认识的。不久后,两人就好上了。一天中午,小华提出到他租住的房子吃饭,小艾跟着去了,两人在房间里发生了关系。小艾说,每次都是对方主动的。事后,小华把带血的床单丢进了洗衣机里。
  小华也承认与小艾发生过3次关系。他说知道小艾只有13岁,两人是从同学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的。在每次做那事时,他没有感觉到小艾反抗。
  小艾说,那时小华并没有威胁她,也没有打她。而对于分手费,小艾说因为小华与其发生了关系,就提出要他赔钱,“就像电视剧里夫妻闹离婚的剧情一样”。目前小华已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
  儿童性教育从预防“性伤害”开始
  就此事,检察官表示,有的家长对孩子不敢谈“性”,学校也很少开展性教育,致使一些学生不谙世事,不仅“早恋”泛滥,而且还随意“越轨”。
  中国儿童性教育专家胡萍说,小华的行为对小艾是性伤害,在这方面,家长没有给其正确的引导,学校也没有教育。性行为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性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儿童性教育从预防“性伤害”开始。性教育不是通过一门课程、一学期教育就可以实现教育目标的,而需要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不是简单地对学生传授性知识,更要对学生进行性道德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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