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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诧异中国城管不打人得签承诺书!

 来自中国新闻网的消息,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该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据了解,之所以要让该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的起因,是因为就在11月11日,当地一位名叫张会全的76岁卖菜老人,在郑州市区卖红署时遭到疑似城管执法人员的殴打,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郑州市领导的震怒。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样的消息有何感想,我个人觉得让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保证在执法过程中不再打人实在是让人笑掉大牙的事情。换句话说,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凭什么要打人?又为什么要打人?
  说到打人,我们肯定首先想到的是那些法律意识淡薄,不务正业,欺行霸市的街头痞子,因为只有这种货色才会经常欺压百姓,动不动就出手打人。而城管人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理应首先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靠文明执法来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才行。
  毕竟,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你是吃了熊心还是咽了豹胆,更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你都不能随意张口骂人、动手打人。何况还是执法人员,那就更不应该以身试法,公然亵渎庄严的法律、法规。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些地方的个别城管人员,在执法时态度蛮横恶劣,行为粗暴鲁莽,动不动就对小商小贩拳脚相加,甚至有的还闹出人命来。
  而这样的执法人员哪里还有半点“执法”的样子,与街头的二混混、小油皮没什么两样。就以郑州市为例,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就连续发生了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尽管相关的责任人和领导都受到了严肃的处理,但这些事件的发生却暴露出了当地城管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值得一提的是,郑州市发生的这四起城管人员打人事件,涉案人几乎都是“临时工”。
  这就奇怪了,既然是“临时工”,他有行政执法许可证吗?他可以去执法吗?这些人又是经过谁招聘来的、谁允许他们去如此“执法”的?我觉得,拿什么“临时工”来做挡箭牌、来逃避责任,真的很搞笑。
  不可否认,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是一件很费心的事情,面对的矛盾多,城管人员常常处在风口浪尖之上,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你打人的理由。执法者要想做到文明执法,首先就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掌握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依照法律来办事,才能让他人心服口服。你动不动就不该出手时也出手,结果当然会适得其反了,只能激化社会矛盾。但愿我们的城管部门能够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培养,不要再闹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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