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外逃贪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行业 出逃前职位 外逃年龄 逃往地 涉案金额
1 于志安 国企 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 董事长 63岁 菲律宾 1亿元
2 丁岚 国企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 主任 36岁 泰国 1.95亿元
3 程三昌 国企 河南豫港公司 董事长 61岁 新西兰 1000万元
4 蒋基芳 国企 河南烟草专卖局 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59岁 美国 2亿元
5 童言白 国企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53岁 澳大利亚 不详
6 董明玉 国企 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 总经理 55岁 美国 不详
7 杨秀珠 政府 浙江省建设厅 副厅长 58岁 美国 2亿元
8 罗庆昌 国企 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 董事长 42岁 美国 3385万元
9 陈传柏 国企 昆明卷烟厂 厂长 61岁 美国 1600万元
10 陆海莺 国企 云南省证券公司 总经理 49岁 美国 8000万元
11 闭东晨 国企 云南省五矿公司分公司 副经理 27岁 不详 3263.2万元
12 高山 国企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 行长 43岁 加拿大 8.39亿元
13 萧洪彬 国企 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43岁 澳大利亚 骗汇7.6亿美元
14 陈安民 国企 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 厂长 45岁 匈牙利 200万元
15 尹国强 国企 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 经理 42岁 罗马尼亚 711万元
16 徐晓轩 国企 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经理 40岁 澳大利亚 4.6亿元
17 黄清洲 国企 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 副总经理 47岁 泰国 13亿港币
18 余艾青 国企北京赤艾商社 经理 34岁 俄罗斯 诈骗900万元
19 蓝甫 政府 福建省厦门市 副市长 59岁 澳大利亚505.76万
20 仰融 国企 上海华晨集团 董事长 金杯客车董事长 46岁 美国 不详
21 周长青 国企 陕西省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原总经理 44岁 厄瓜多尔 5515万元
22 钟武剑 国企 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 总裁 46岁 加拿大 5亿元
23 郑治新 政府 云南思茅地区孟连县国家税务局 出纳员 36岁 缅甸 67万元
24 方勇 国企 浙江省宁波市交通银行 办事员 25岁 加拿大 141万元
25 李化学 国企北京城乡建设集团 副总经理 43岁 澳大利亚 1333万元
26 金力成 国企浙江瑞安市建设银行莘腾分理处 副主任 33岁 柬埔寨1 23万元
27 林进财 国企 建行东莞分行 金库保管员 30岁 泰国
陈国强 国企 建行东莞分行 金库保管员 31岁 泰国 950万元
28 马卫红 国企 云南省祥云县医药公司 批发部主任 38岁 缅甸 39万元
29 刘佐卿 国企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 原总经理 49岁 美国 1亿元
为什么需要引渡
引渡,是中国民众近来关注的一个热点,往往伴随着经济犯罪分子的外逃,以及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东北高速3亿元失款案的涉案人之一高山,其涉案数额已增至10亿元。据报道,高山潜逃到了加拿大,现已在加拿大警方控制之下。在我国公安部向加拿大警方列出的引渡名单中,高山赫然在册。
还有多少“高山”在逃?这些在逃的“高山”们究竟带走了多少资产?根据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在800人左右,涉案金额将近700亿元人民币。
尽管这组数据备受质疑,被认为大大缩水。但这仍带来许多难题:追逃成本大、资金追讨难、大量贪官逍遥法外,是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
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安部首度公布了“追逃成本”:国内的普通追逃在万元左右,最高达上百万元。国内追逃成本尚且如此高昂,国际追逃就可见一斑了。仅余振东一案,中美双方谈判就长达3年,期间公务往返、查证取证,成本难计。
与各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借各国之力为中国缉逃,成为中国政府的现实选择。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也有一些人在外国犯罪后逃来我国。同时,贩毒、劫机、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时有发生。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必要与我国合作。
引渡受阻的原因
出逃人员往往会选择欧美等发达国家。比如赖昌星选择了加拿大,杨秀珠选择了美国。
究其原因,黄风教授认为,犯罪分子外逃的目的就是寻找一种比较安逸的生活,资金自然向那些地方转移;此外,他们在遇到引渡、遣返等问题时,往往可以找到比较多的法律救济手段来保护自己,或者是拖延时间。
这样一来,却给国家造就了许多困难。
首先,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和外国开展引渡合作,都要求以存在双边引渡条约为前提,即所谓的“条约前置主义”。
从1993年8月26日与泰国缔结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开始,我国以平均每年2个条约的速度,与2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条约。遗憾的是,25个国家中,只有一个发达国家,那就是2005年缔约的西班牙。
其次,就是死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还保留有68个死刑罪名。中国请求引渡回国的逃犯,罪名为杀人、抢劫、绑架、强奸、走私、贿赂、贪污等,按照中国刑法都有判处死刑的可能。但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明确要求“死刑不引渡”条款。
再次,我们在请求引渡时往往不得要领。过分依赖“红色通缉令”;该提供的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达不到西方国家的“表面标准”要求。
缔约的政治障碍
中国与西班牙双边引渡条约的签订,赢得好评如潮。
外交部条约法规司参赞徐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工作说明时说:“相信中西引渡条约会产生非常积极的意义。”
黄风教授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国与西班牙引渡条约的签订创造了先例,这个签约模式将会成为中国和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个示范文本,以在全球范围内编织一个法网恢恢的外逃贪官追捕网。”
可以预见的是,由于欧盟25个成员国都废除了死刑、全坚持“死刑犯不引渡”的原则,在西班牙与中国达成引渡协议之后,多米诺骨牌或许就此推倒。
尽管评价很高,甚至认为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缔约的法律障碍已不存在,但对于中美的缔约,黄风教授还是不表示乐观。
“意识形态的障碍还存在。”他说,在与西班牙签约之后,葡萄牙、澳大利亚、法国三个发达国家都向中国表示了缔约意向。私底下,美国司法部有关官员也说愿意缔约,但认为缔约后必然不能在国会上通过,因为部分美国人对中国还存在成见。
其他发达国家也可能同样存在意识形态上的问题。
然而说到底,建立引渡合作关系的基础,就是对相互之间法律制度的信任,缺乏这种信任,就难以建立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
障碍虽存在,但争取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缔约,黄风教授认为还是上上之策。
引渡的替代措施
当然,对于没有缔结双边条约,又存在意识形态障碍的国家,还是有着可变通的余地的。全程参与了余振东遣返案的黄风教授娓娓道来:我们可以学会在“笼子”里跳舞。
他说,中美没有签订双边条约,也没有过任何遣返先例。在不可能以互惠条件达成引渡的情况下,我国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美国法律。《美国移民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被判定犯有严重罪行,将一律被驱逐出境。
为此,中方给美方提供了大量余振东犯有洗钱罪、非法移民罪等的证据,促使美国对余振东提起诉讼,从而改变他在美国合法的移民身份,使之变成刑事被告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就是被驱逐出境。他被指控的罪行在美国都将被重判。最后,余振东自愿被遣返回国。
对潜逃到加拿大的赖昌星,实际上,也是使用了代替措施,中方吊销了其护照、旅游证件等,使之成为非法移民。
黄风教授说,在实践中,通过慢慢摸索,虽然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没有签订双边条约,但一样可以通过研究对方甚至是双方的法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寻求另类“引渡”。
这种替代措施有利有弊,个案可以积累经验,但不会成为固化的模式。只是这些替代措施也可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那就是,即使没有双边引渡条约,还是可以将逃犯“引渡”回国审判。
建立有效、快捷打击犯罪的司法机制,另一方面又应当考虑到对当事人合法权利、包括人权的保护。这些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来支持。
2000年,我国《引渡法》颁布。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反洗钱法》着手修改。2006年,《中西引渡条约》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如果反洗钱的法律得以完善,我们与美国的引渡共识将更为接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屈学武说,“中国帮助美国打击恐怖组织的洗钱活动,美国帮助中国打击贪污腐败的洗钱活动,从而为未来中美引渡协议的最终签署创造条件。”
在“被动引渡”已经纳入法制化,而与各国缔结条约的基本法律障碍也不再存在的情况下,黄风教授对中国引渡的努力充满了信心。
历年从国外引渡回来的人员名单
1989年12月16日,中国公民张振海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将一架从北京飞往纽约的中国民航747客机劫持到日本福冈。1990年4月28日,被引渡回国受审。
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信用社分社会计杨彦军,涉嫌贪污并携巨款200万外逃,2000年8月22日,从蒙古引渡回国。
吉林省辽源市王德宝,涉嫌贪污,2002年4月30日,从俄罗斯引渡回国。
杀害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一等秘书王建平和司机努尔·买买提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于2002年7月4日从吉尔吉斯斯坦引渡回国。
广东省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陈满雄和法定代表人陈秋圆,2002年12月26日从泰国引渡回国。
麦容辉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信贷员,2000年11月12日,从泰国引渡回国。
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5日从巴拿马引渡回国。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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