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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企高管薪酬是私企员工27倍 建议加强监督

上海地方国有经济占上海生产总值的1/4,加上央企在上海的企业,国有企业占了企业总数的半壁江山,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历来是国企改革中最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超过普通员工10多倍,甚至20多倍的高薪也频频引来争议。
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民进上海市委拟递交提案,建议考虑到目前国企内外部治理机制缺乏监督和制衡机制,高管薪酬信息缺少透明机制,应当建立起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
民进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上海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是2002年制定的,高管与职工收入的目标差距控制在大约12倍。但资料显示,2009年,上海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平均薪酬是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4.38倍,是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7.71倍,可见上海国企高管薪酬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
提案认为,由于国企内外部治理机制缺乏监督和制衡机制,导致高管薪酬信息缺少透明机制,社会舆论监督不够。
民进上海市委认为,结合转轨时期的制度环境和考虑到国有企业经营性质的不同,国企高管的身份确定和选择机制应该实行二元化管理。对于经营性国有企业,应当明晰和强化国有企业高管的现代职业经理人身份,推进国有企业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变,实现国企高管选择机制的“市场化”。
民进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主任杨蓉说,对于非竞争性国企,主要指一些公认的垄断性行业国企,如电信、电力等行业,对这些行业高管可以推行准公务员化工资,同时再根据企业业绩叠加一定的股权激励机制等奖励。
杨蓉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垄断行业企业高管薪酬调查,她明显感觉到,要了解这些高管的薪酬是非常困难的。“问别人的工资,就好像问女孩的年龄一样难,所有能掌握的数据都来自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因此,杨蓉在撰写这份集体提案时,建议除了从制度上对高管薪酬予以水平量化外,更要借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使企业高管薪酬变得透明化,这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有效监管国有资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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