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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万高速费居然牵扯出了2011年第一个大窝案

农民伪造军牌,结果竟然算出368万高速费用,判了无期,本来计算和判决就已经很雷人了,谁知道深挖之后,现在竟然又是拔出萝卜带出屎,从司法到执法,从法院到高速方面都有人涉嫌犯罪和潜规则。结果只让一个农民背了黑锅!
    丑闻一:法官身份
    案子一判下来,就有媒体质疑判决引用法律错误,用废止的下位法去替代上位法。结果今天一看,原来法官是某退休院长的公子,官二代。最可笑的是,居然是从法警提拔到审判员,又违规做了此案的审判长。有关方面居然声称此人为法学硕士,我想问问,您是那所野鸡大学的法学硕士,你的学历有案可查吗。现在法院工作都要的是全日制正规大学的法学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您敢晒晒您的学历吗!有学历再有个好爹,能从法警干起,再升为法官、如此曲线任职,有多少不可告人的丑闻!保安能在警局门口站岗最后提升为警察局长吗。不能!但是法警居然能变成法官,这里面有多少舞弊成份。麻烦有关部门出来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
    一个法警出身的官二代,成了法官,还当了审判长,引用法律错误,用废法判人无期。中国的司法是什么?这是此案的第一大丑闻!如果真该有人被判无期,第一个该判无期的是谁!混入法院,乱法的官二代就是第一个该判无期的!
    丑闻二: 假军牌合同现身
  
    时建锋亲属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
  
    武警有关部门有义务对此展开调查!如果确实是下属部门和个人,以武警身份牟利,那本案的主谋和始作俑者就不是被告时建锋。
    而是武警支队,高速收费所和被告的共同犯罪行为!
  
    这案子又是拔出萝卜带出的不是泥,而是屎!
    从法院方面,到武警方面,再到高速收费站都涉嫌违规,违法,犯罪。而最后只是一个农民被判了无期!
  
    新年伊始,一个368万牵出的又是一个惊天的大案,一个从司法到执法的全方位窝案!结果如何,如何对公众解释!会不会不了了之!我们拭目以待吧!单单是法警当上审判长这一丑闻,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已经是足矣让地方颜面丢尽,官员辞职的丑闻了!
     丑闻三: 高速路高价收费何时了?
  
     我很理解很多人对于这位农民老兄的同情,实际上很多人是“借他人的酒,浇自己心中块垒”,很多人或许有过偷逃过路费的经历,或者至少有过偷逃过路费的想法—至少我也曾想过。而想着要偷逃过路费,无他,就是我们感觉这个过路费太可恶了!
  按理说,我们以前交了养路费,现在交了燃油税,那国家理所当然应当提供好的道路给我们通行。现在倒好,税照交,费照收。一级公路仍然要收费,高速公路更不在话下。以前曾有消息说,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当然,燃油税收取后,我们撤消了一些收费站,但相信,我们的收费公路仍然是全世界最高的。再比如,许多国家对高速公路并不收费,可我们每上高速公路,那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要钱。
  当然,你收费我们也忍了,但至少你得将把收费的理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得把收费标准拿出来讨论讨论合理不合理,还得把收费的开支、用途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因为,你收的每一块真金白银都是民脂民膏,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啊。但是,白日做梦去吧!你几时听到过召开了收费听证会,你几时看到收费站的财务公之于众,倒是官员的七大姑八大姨在收费站养得白白胖胖、招摇过市,经常可见。
  你的七大姑八大姨,我们开车的人拿钱养了就算了,但你总不能把我当作猪来宰,没有个限度啊!国家不也明明白白地规定“收费站收费还贷,贷款还完即自行撤销”,可是,你几时看到过收费站守规矩主动撤消呢?别的不说,“天子”眼皮底下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当初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1993年开始收费,至2005年底已累计收费32亿元,估计剩余收费期间内还可收费90亿元。可是人家愣着就是不撤消。还有更令各地收费站“利好”的消息,交通部要员不久前说了,要推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允许到期的高速公路按“低费率、长年限”和 “以路养路”的原则继续收费。这高速公路收费看来真是没有尽头了。
  你高速公路可以还清了贷款还收费,且还准备实行无限期收费,那这多收取的费用的行为,是不是诈骗纳税人的钱,要不要判处诈骗罪呢?如果收费站多收费,欺骗纳税人的钱不大刑伺候,那么禹州市这位农民老兄就被判的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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