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一名有抑郁问题的少妇,虽嫁给富有丈夫,却在外当应召女郎,丈夫发现毛姓学生是嫖客,还传给妻子“好想再找你!”简讯,愤而对两人提告、求偿。
法官查出毛姓学生曾付400新元给少妇,判决他不须负法律责任,但少妇应赔偿丈夫1万新元。
本案被告是26岁的美少妇,原本和丈夫同住台中一栋大楼,邻居说,这对夫妇已搬离半年,妻子长得漂亮又会打扮,不知道这对夫妻后来是否离婚。
丈夫从事不动产出租业,收入颇丰,名下有不少房产,生活富裕;妻子却在结婚一年后援交。
毛姓学生目前念研究所;去年他透过网路与应召站连络,谈妥价钱后与少妇性交易。
‘我有抑郁症 不知自己做什么’
少妇丈夫事后发现妻子手机里,竟有毛姓学生传送“改天我再找你”等简讯,愤而控告妻子及毛妨害家庭;少妇应讯时供称:“我有抑郁症,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毛说,他不知道少妇已婚,他想进一步交往才会传简讯。
法官认为,一般性交易双方各取所需,毛免负法律责任,但少妇违反婚姻诚实互信责任,应赔丈夫1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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