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他说,最快将在今年6月对包括市管干部在内的全市公务车实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届时,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考虑到有的公务员工作繁重周末确实需要用车,因公需要使用的可以向上级领导报告申请,如果公车私用就要经批准后收取相应费用,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据2月23日《广州日报》)
公车私用,群众深恶痛绝。每年各地的两会,包括公车消费在内的行政支出畸高问题都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但始终没有拿出解决的方案。现在,广州市的纪委书记主动谈起公车监管问题,并承诺实行“更严格的监管”,这听起来很美。但仔细打量他给出的一揽子设想,却让人高兴不起来,尤其是“公车有偿私用”,简直给人以“二”的感觉。
首先是实行“公车有偿私用”的初衷“二”得可以。苏书记说,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到有的公务员周末确实需要用车”,可是“确实需要用车”就必须动用公车吗?街上的出租车或公交车多得是,老百姓都能坐公交或者打的,公务员为什么就不可以呢?
其二,拟订的收费标准也“二”得离谱,至少是与市场价差距太大。数据表明,每辆公车每年的平均费用为8万到10万元,即使年平均里程达4万公里,每公里的费用也近2.5元。目前广州市出租车的价格是每公里2.6元,而且在油价数次上调后正在酝酿涨价,而公车私用的每公里价格竟比市场价低1元左右!试问:如此优惠的“出租公车”,老百姓可以享受吗?如果不能,那不还是一种特权和以权谋私吗?
价格低就低吧,如果真能把该收的都收上来,也能为国家挽回不少损失。可是,“公车有偿私用”的费用收得上来吗?要收这笔钱,既要核定私用的性质,又要有人动态记录公车的仪表盘,这在程序上已经够麻烦的了。而且,能用公车的都是各个单位的领导,本单位的职工不可能认真记录领导公车的里程,更不可能去追问及核查公用还是私用。理论上,只有纪检监察部门能做这件事儿,可是党政部门和公车那么多,纪检监察部门有那么多人手吗?
在广州监管公车的计划中,安装GPS也是一个重大的举措。但这项举措的局限性很大,比如它只能让监控者知道公车的地理位置,却无法准确判断公车是在公用还是私用,而且定位信息也只掌握在监管部门的手里,公众无从知情并监督。但在双休日,如果发现公车在行驶,私用的嫌疑就非常大。而一旦实行“公车有偿私用”,公车的私用就合法化了,纪检监察部门认定违规的难度就更大——如果没人过问,私用公车的人就会像以前一样白用;如果有人查问,私用者则可以说“我会付费的”。以前的节假日,人们在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或中小学校门口发现有明显标志的公车,基本可以判定为“公车私用”,但在实行“公车有偿私用”政策后,也很难判断了……如此这般,哪里还能查到违规者呢?公车私用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表面上,从“无偿私用”到“有偿使用”是一种进步;实际上,监管的难度更大了,私用公车更方便了。由此看来,广州的决策者不仅不“二”,反而“一”得很,那就是“一心一意”想把公车私用的腐败进行下去!
公车就是公车,它是供公务使用的。如果不能取消,它也不能私用——不管“无偿”还是“有偿”,都是必须反对的。老百姓不是傻子,“公车有偿使用”式的大忽悠还是收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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