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是永远等不来了。”云南省一名男子最近非常苦恼,因为他收到一张奇怪的传票,上面写到庭时间为“2月30日”,但人人都知,2月怎么算都只有28天!对此,发出传票的法庭坦承疏忽,称已向当事人道歉。
2月15日晚上8时许,网友“蒙脑壳”在内地华声论坛,发表名为《看云南法院的荒唐传票一个永远无法开庭的时间》的网帖,指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马街上革岗村的村民黄建文,因法律纠纷,收到了马街中心法庭邮寄来的一张传票,随即找人联系律师。可是,律师一看,连称“愚人节提前来临”——这时黄建文才发现:传票上面清晰地写“应到时间为2011年2月30日9时”。
网民:审判机关如此犯错“不应该”
该帖表示,收到如此“雷人”的传票,让黄建文苦恼不已。“不去吧,可他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去吧,可今年的2月国历只有28天、农历也只有29天。看来,这2月30日是永远也等不来了。”
有网友认为,作为审判机关,犯这样的错误实在不应该,也有网友调侃称:“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票,难道法官(时空)穿越剧看多了,也玩穿越?”另一网民则开玩笑说:“没让你零点到庭已是照顾你了,还挑毛病?”原来早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居民张敏,就曾收到当地法院的“零点听证”传票。
应为“3月30日” 庭长称已登门道歉
《华声在线》记者致电马街中心法庭,庭长刘稳良证实确有此事,并说庭方已派人登门向黄建文道歉,也开了集体检讨大会,决定对造成失误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罗平县法院工作人员朱向荣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透露,开传票者为一名新来的工作人员,刚上班才3个多月,工作经验不足。朱向荣说,当时该位新人向马街中心法庭的庭长询问何时开庭,庭长说,安排在2月底开庭。后来由于得知被告6人中,有几位外出打工,庭长于是决定将开庭日期,改为3月30日,但工作人员却将两者混淆起来,属于工作失误。有网友亦替法庭说句好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得让人处且让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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