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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访女参选人代遇阻 媒体查询遭选举办斥责

江西上访女参选人代遇阻  媒体查询遭选举办斥责




图:47岁的江西女工刘萍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报名参选人大代表,但被警方「约谈」

近日,江西新余市内退职工刘萍参加当地人大代表选举的消息,成为各大网站和微博上的热点。有报道称,在她独立参选期间,当地警察曾夺走其宣传横幅和选举通知书,并对她进行多次「约谈」。自称符合参选条件的刘萍,最终没能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其原因据说与她曾经上访维权有关。此事引发舆论热议,不少网民呼吁维护《选举法》尊严,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透过微博表示,「愿为刘萍助选。」



近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47岁的新钢设备材料公司内退职工刘萍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报名参选。「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普通人争取到一个说话的机会,我将关注社保、养老等民生问题。」刘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几经周折拿到了当地首份推荐表,「但我的推荐人接到电话,要求他们到居委会删除推荐,撤回对我的提名。」
带头维权 被视为污点
中国的宪法规定,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年满18岁的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而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尽管刘萍的联名推荐人共有17人,符合法定条件,但在4月30日公布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中,刘萍和另一名独立参选者魏忠平均榜上无名。为此,刘萍曾找过当地选举办的领导询问原因,对方解释「根据党章和你前期的表现,我们认为你不适合参选人大代表」。所谓「前期表现」是指什么?同样独立参选的魏忠平给出了答案,「未能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与带头维权有关」。据悉,他们俩都曾为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上访维权。
媒体查询 选举办斥责
有记者前往采访事件真相,刘萍和魏忠平所在的新钢选区选举办主任杨剑云应对谨慎,「既然是记者,你该知道选举的敏感性。」新余市选举联合委员会一名易姓主任,在电话中听到刘萍的名字就表现激动,「谁让你们报道的?选举工作是可以随便报道的吗?」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他表示,「你怎么可以随便关注这个事情……不要对这个事情报道,这个程序都不懂吗?」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迫于舆论压力,杨剑云14日作出回应称,新钢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在对17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进行核实时发现,其中五人不是刘萍所在的新钢公司第六选区选民,有三人后来退出签名,有两人在该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她参选人大代表的只有七人,未达到法定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人数规定。
杨剑云同时表示,代表候选人应该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但刘萍此前多次鼓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去年7月至10月,刘萍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三次;当年10月,刘萍因在北京非正常上访,被新余市袁河公安分局拘留十天。
为参选遭警方「约谈」
另外,刘萍还在微博上透露,当地未将5月15至16日的选举时间对外公示,多个单位和社区也未发放选民证,公众对选举知之甚少。于是她印刷了选举时间通知书和明信片,制作了「人民代表人民选,公民精神万岁」的横幅上街演讲。不久大批警察赶来,抢走横幅和选举通知书。一公安部门负责人称,「你举横幅已经违法」、「你拉选票是违法行为,我现在就传唤你!」刘萍回家后,警察紧跟到家敲门,说要与她谈谈。刘萍拒绝开门后,发现家里被停电。5月12日、13日,刘萍又接连被警察「约谈」,与外界失去联系。
此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新华网发展论坛、人民网强国论坛、中新网博客等平台上讨论热烈,不少网民力挺刘萍行使合法权利。有网民说,「刘萍你不要怕,他们再违法纠缠你,你可以直接向上级人大机关申述。全国人民都会支持你的参选。」有网民引用胡适的名言为刘萍鼓劲,「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也有人对基层选举工作提出批评,「谁认得代表候选人,谁投过票,见过选票神马颜色?」「可见当地官员执政水平有多差了,之所以敢于用粗暴的方式来阻挠干预,是因为违宪的成本太低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对此表示,「现在面临的情况很艰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权利,这个符合法律的规定。刘萍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们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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