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黄乃海(右)和律师在延龄巷取证 快报记者 路军 摄
市民投诉了半年,快报也连续报道了8次,位于延龄巷路口的印象金陵大酒店的违章建筑至今没有拆除。这引起了南京市民的普遍质疑。南京市民黄乃海颇为气愤地说:“玻璃房侵占的是人行道,每个市民都是受害者,城管局如此不作为,实在不应该。”昨天上午,他委托两名律师,起诉南京市白下区城管局,而把建玻璃房的江苏龙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了第三人一起起诉。白下区法院已经受理了黄乃海的诉状。
□快报记者 朱俊俊
“每个人都有起诉的权利”
“我每天看快报,越看越气愤。”5月4日,黄乃海打进快报96060热线,说已委托律师,要状告城管局行政不作为。
今年70岁的南京市民黄乃海被市民和广大网友封为“维权斗士”,打过许多公益官司,如2008年曾经状告央行,奥运纪念币发行太少太难买,这个官司引起轰动。“只要是公益的事情,我就愿意去做!”
但这个玻璃房的事情,又和黄乃海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每个人都有权利起诉。”黄乃海说,因为印象金陵的这个玻璃房是建在了人行道上,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市民的路权和通行权被侵犯了。“我作为一个南京市民,当然有权利起诉。”
5月4日下午,黄乃海委托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许辉和蔡之兵两位律师,决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把这栋“霸道”建筑挪走。当天下午,黄乃海和律师专门又来到延龄巷,进行取证工作。
“看,玻璃房就建在人行道上,几乎整个人行道都被占据了。”黄乃海一边拍照一边说,如果行人拿着行李经过这段路,可能还过不去,必须要走到快车道上,这就增加了被机动车撞的风险。在现场勘查的黄乃海还发现了一处安全隐患,“玻璃房就建在盲道的边缘,如果有盲人经过,肯定不会避让,玻璃房的墙体边缘看上去很锋利,如果走得快一些,碰到了肯定会被割伤。”
市民黄乃海有起诉资格
在现场取证后,黄乃海又来到了律师所。许辉和蔡之兵两位律师建议黄乃海以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为公众维权。“我们打这官司,需要解决三个问题。”许辉分析说,首先是黄乃海有没有做原告的资格,“黄老先生作为一个热心公益的市民,他的行为应当受到鼓励。”
经过律师的研究后,认为黄乃海是有原告资格的。“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针对玻璃房的投诉已经超过了半年,城管部门却迟迟不履行,已经超过了行政许可法的期限规定,作为公民有权向法院起诉。
许辉还找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其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只要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就可以担当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不一定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从这个司法解释可以看出,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直接利害人,而且损害的是公众利益,那么每个在公众利益中受损的人都可以做原告。”因此,许辉和蔡之兵两位律师认为,黄乃海可以起诉。
起诉城管局不作为
“我们市民投诉了这么长时间,城管局却迟迟不去拆,这让我很想不通。”黄乃海说,这个玻璃建筑位于延龄巷,属于白下区,所以,他决定起诉白下区城管局行政不作为。
在黄乃海看来,无论白下区城管局还是南京市城管局如何解释,事实真相是无法抹去的,“玻璃房没有取得任何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这就是违章建筑。”黄乃海说,依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江苏龙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搭建临时玻璃门厅时应当办理规划许可,但江苏龙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办理相应的规划许可,也没有取得建筑许可,是十足的违章建筑。
而南京市政府又赋予了白下区城管局执法权力。黄乃海和律师找出了《南京市容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五条规定:“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因特殊需要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的,必须征得市容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这个规定已经很明确。”黄乃海说,龙台公司如果要在人行道这一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筑,必须要经过城管局的同意,然后再办理其他审批手续,但这个玻璃房既没有征得城管局的同意,也没有办什么审批手续,根据《南京市容管理条例》,城管部门对这种建筑应当依法拆除。“但半年过去,白下区城管局没有依法办事,已经属于行政不作为。”
昨天上午,黄乃海来到了白下区法院,向立案庭递交了行政诉状。立案庭受理了黄乃海的诉状,但根据规定,必须要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7个工作日内,白下法院将作出是否立案的回复。
八成网友要求城管立即拆除
这个玻璃房到底要不要拆?“现代快报”位于新浪的官方微博,展开了一番“微调查”,设置了三个问题供网友选择:1.既然是违建就该拆,应该由城管来拆!2.玻璃房也不碍事,城管还是别管了。3.城管这么为难,干脆酒店自拆算了。
截止到记者昨天发稿时,一共有188名网友参与了调查,有159人选择1,要求城管立即拆除违建,占了总数的85%。要求城管别管的只有5名网友,占了总数的3%,其他网友建议酒店自拆。
也有许多网友贴出了评论,一位叫“云端云一朵”的网友评论说:“快报曝光多次,还是拆不动。个中原因,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出来。后台硬啊!有句话说得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背后呢?自己去想吧……”还有网友建议,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的违章建筑,半年多来一直没有拆除,背后肯定有违法的交易,有腐败行为,建议纪检部门去调查。
5月4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了南京市城管局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南京正在搞大拆违,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这个玻璃建筑,等他们有空后,一定再去调查。
bb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南京城管带头搭建违章建筑容纳黑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