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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82个中央部门私存私放逾4亿元用于发放奖金等

2011年6月27日今天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刘家义指出,2009年以来,各部门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但此次审计发现,82个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
刘家义在报告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表示,一些部门监管不严,加之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到位,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有80%以上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涉及金额49.3亿元。
一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虚列支出或以拨作支等。其中:210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等10.26亿元;33个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将1.51亿元预算资金列支后拨付给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13个所属单位采取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在编人数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0.3亿元。
二是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2009年以来,各部门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但此次审计发现,82个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
三是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征缴、资产核算和出租出借等方面。其中:80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3.09亿元,违规收费3.68亿元;52个所属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入账不及时等,涉及金额18.75亿元;39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有的是为加快采购进度规避集中采购,有的是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不规范,涉及采购资金7.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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