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准备离婚的怨偶,为夫者求欢不成竟然咬伤年轻妻子下体,结果昨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28岁的苏克礼依斯迈,住武吉莪土展区,是名胶工。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1日午夜,在住家内咬伤23岁的年轻妻子。
根据刑事法典第375A条文,如果丈夫与妻子性交而使妻子受伤或使妻子被置于死亡或被致伤的恐惧中,可被判监达5年。
被告昨日被带上关丹地庭时,否认他曾作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地庭法官反问被告,如果不是被告咬伤妻子,妻子的身上又怎会留下咬痕。被告无言以对,但否认有罪。
过后,法官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约3000新元)保外候审,案件将于今年7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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