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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 遏制浙江老板“跑路”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应该鼓励大家都来放高利贷

近日,浙江老板因债务问题纷纷“跑路”,这些事件引发了网民广泛关注。另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消息称,从9月12号到22号的10天时间,温州当地就有至少10家企业的老板被卷入“失踪”漩涡。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跑路”的浙江老板几乎都参与了民间借贷,一些企业主还办了担保公司,专放高利贷,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这种情况到年底可能会更糟。
浙江老板出逃“骨牌效应”加剧


前段时间关于高利贷的一席看法,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昨天在北京大学演讲时表示,“应该鼓励大家都来放高利贷,老百姓在银行里的存款有20万亿,如果都放出来,那利息肯定立刻就降下来了。”
对于茅于轼“大家都来放高利贷降低利息的说法”,张捷说,“茅于轼的话是前后矛盾的,他在讲小企业贷款的时候曾经说过一次高利贷的合理性问题,企业贷款有很高的风险,有高风险就需要高利率,如果是大家都放贷,这个风险不下来,利率也下不来,比方说现在美国的信用卡违约利率是30%,就等于是高利贷了(普通的信用卡利率接近20%),而美联储利率几乎为零,实际上大家都是在放贷,美元多得很,但利息高的同时会加大企业的风险,因此,正反这都是一条不归路。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破产法保护,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它因为没有正常的资金流而陷入了高利贷的话下,不如尽可能的让它破产,这可以很容易的进行破产保护和整合,这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
张捷认为,“中国虽然有了《破产法》,但却没有得到执行,因为很多地方的法院部门去受理这种破产案件的时候会发现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承担各种各样的压力。”张捷说,“应该保证一个企业出了问题后能够正当的破产,而不应该出现老板‘跑路’的情况,如果是正当的破产,企业的价值就可以被最大化的保留,比如被别人购并或者被整体收购,否则,就变成了一个拼权时代,谁的权利大,谁就可以从企业先拿到自己的那份债券,而最后把企业给拆得七零八落,没有价值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尤其现在中国的经济处在一个调整和转型期,这种破产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一说起中国破产就想到是逃债,而在国外都是出了事就申请破产保护,这两种情况有着根本的不同。”
面对愈演愈烈的浙江老板出逃“骨牌效应”的加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以规范并遏制这股浙江老板“跑路”风潮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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